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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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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公告编号:2020-053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监票、计票,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待网络投票结果出具后,监票人、计票人、见证律师对投票结果进行汇总后,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1人出席会议,其他高管2人及见证律师2人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经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审议,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海青、陈朋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0-054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9月7日以书面、传真、电话通知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9月11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董事会关于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0-056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要约

  收购公司股份之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公告为收购人要约收购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纸业”或“公司”)股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按照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程序,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2020年9月23日、2020年9月24日和2020年9月25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公告了《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光纸业”或“收购人”)自2020年8月28日起要约收购公司683,978,451股股票。

  一、 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的有关事项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后30日内,本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3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1、被收购公司名称: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博汇纸业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600966.SH

  4、收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5、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683,978,451股

  6、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例:51.16%

  7、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8、要约价格:5.36元/股

  9、要约收购有效期:自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26日

  二、要约收购的目的

  纸业涉及民生生活和工业等多个领域,收购人长期看好中国经济未来发展前景,坚定加大投资中国市场的力度,收购人拟通过本次交易进行战略整合,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

  本次全面要约收购是履行因金光投资通过控股子公司宁波管箱已持有博汇纸业20.00%股份及受让博汇集团100.00%股权从而间接控制博汇纸业28.84%股份后成为博汇纸业的实际控制人且合计拥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股份超过30%而触发的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金光投资应当向上市公司除收购人控股子公司宁波管箱及博汇集团之外的其他所有持有上市流通普通股(A股)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期限自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26日。按照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程序,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2020年9月23日、2020年9月24日和2020年9月25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四、股东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申报代码:706066

  2、申报价格:5.36元/股

  3、申报数量限制

  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过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4、申请预受要约

  上市公司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收购期限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收购编码。要约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5、预受要约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票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流通股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6、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票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质押。

  7、收购要约的变更

  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自动解除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被收购公司股东如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需重新申报。

  8、竞争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9、司法冻结

  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10、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上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以及撤回预受的有关情况。

  11、要约收购资金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三个交易日内,收购人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足额存入其在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通知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12、要约收购股份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向上交所法律部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上交所法律部将完成对预受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收购人将凭上交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书到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13、收购结果公告

  收购人将在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后按相关规定及时向上交所公司部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就收购情况作出公告。

  五、受要约人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撤回预受要约

  预受要约股份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撤回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收购编码。要约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撤回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2、撤回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上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撤回预受要约的情况。

  3、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三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4、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5、要约收购期间预受要约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设定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协助执行股份被设定其他权利前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6、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六、预受要约的情况

  截至2020年9月10日,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合计973股。

  七、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2020年8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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