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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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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0-052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南通泓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泓石 ”)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旗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铭投资”)基于自身资金需求于2020年2 月21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合计减持不超过30,616,000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其中南通泓石减持不超过 15,281,900 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9983%;旗铭投资减持不超过 15,334,100 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017%。

  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收到南通泓石及其一致行动人旗铭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的告知函》,获悉其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2020年9月11日,公司收到南通泓石及其一致行动人旗铭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获悉截至2020年9月11日,南通泓石及其一致行动人旗铭投资的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份变动情况

  1、减持股份的情况

  截至2020年9月11日,南通泓石及其一致行动人旗铭投资的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其中,旗铭投资在减持期间内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南通泓石在减持期间内减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2、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

  注:

  (1)上表如小数点存在差异是因四舍五入而致。

  (2)本次减持前,南通泓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艾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旗铭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3,185,270股,持股占比7.39%。本次减持后,南通泓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艾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旗铭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7,795,270股,持股占比7.0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截至2020年9月11日,南通泓石及其一致行动人旗铭投资的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并已就减持股份进展情况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南通泓石及其一致行动人旗铭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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