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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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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0-074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83号文核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禾味业”)于2018年6月20日公开发行了3,56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额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6,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798,6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6月26日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18CDA10516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6年第二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97094007)、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大道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31110100100201440),并于2018年6月25日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0年9月8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5,354,792.01元,累计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556,675.88 元,公司用于理财的募集资金余额0元,转入公司基本户金额为人民币483.87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目前,公司已按规定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节余资金全部补充流动资金,并于近期将开设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97094007)、开设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大道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31110100100201440)注销。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0-075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及部分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3,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1: 申万宏源证券金樽1570期(189天)收益凭证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1:2020年9月10日-2021年3月17日

  ●委托理财受托方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6,000万元

  ●委托理产品名称2:招商证券收益凭证-“磐石”848期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委托理财期限2:2020年9月11日-2021年2月25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其中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品种。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二)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申万宏源证券金樽1570期(189天)收益凭证产品

  ■

  2、招商证券收益凭证-“磐石”848期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安全性风险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过董事会审议同意,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财务部会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所投资产品风险较低,流动性好。

  公司财务部将跟踪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等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的情况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申万宏源证券金樽1570期(189天)收益凭证产品

  ■

  2、招商证券收益凭证-“磐石”848期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补充发行人营运资金。

  (三)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是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风险低,期限较短,对公司现金流动性影响较小。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本公司应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本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人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为上市金融机构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受托人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金融机构。受托人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与受托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

  注:2020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3.68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金额为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85,677,416.84元的比例为105.05%,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4.90%,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 4.23%,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会计处理

  鉴于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符合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故在信息披露或财务报表中均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理财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了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其中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品种。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七、本次到期收回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兴业银行的“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非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公司已收回上述理财产品自有资金本金和收益,相关协议履行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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