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9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20-046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10日(星期四)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周山路10号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郭泽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15人,代表股份657,974,6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7679%。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13人,代表股份129,594,7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719%。

  (2)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6人,代表股份542,650,4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292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199人,代表股份115,324,2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475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此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王秀芬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657,234,8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6%,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128,854,9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91%。

  1.02 选举翟国富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657,234,8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6%,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128,854,9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91%。

  1.03 选举鲍卉芳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657,234,8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6%,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128,854,9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91%。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均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人员构成符合“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

  2、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翔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7,974,69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该议案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20-047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9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0年9月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董事王波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郭泽义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公司提名王秀芬女士、翟国富先生为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其中王秀芬女士为召集人;提名鲍卉芳女士、王秀芬女士为提名与法治委员会委员,其中鲍卉芳女士为召集人;提名翟国富先生、鲍卉芳女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翟国富先生为召集人。

  补选后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郭泽义、李森、王波,刘阳,其中郭泽义为召集人;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王秀芬、翟国富、王波,其中王秀芬为召集人;

  提名与法治委员会:鲍卉芳、王秀芬、韩丰,其中鲍卉芳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翟国富、鲍卉芳、何毅敏,其中翟国富为召集人。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一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