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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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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0-70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广州海印又一城商务有限公司与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合作项目中的具体事宜将以双方商谈确定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1、为加快推进广州南站商务区开发建设工作,更好地促进产业高质量集聚发展,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计划与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海印又一城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海印又一城”)开展合作,全面推动建设南站海印又一城项目。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本次签订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协议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协议对方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为国家行政机关,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说明:公司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乙方:广州海印又一城商务有限公司

  广州南站商务区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核心区和广佛都市圈的地理中心,大力发展枢纽导向型经济,以总部经济、高端商务、特色会展、专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为主导,IAB 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为支撑,文体旅游为特色,努力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新兴产业全面合作门户枢纽和现代服务业协同发展示范区。

  为加快推进广州南站商务区开发建设工作,更好地促进产业高质量集聚发展,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计划与广州海印又一城商务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全面推动建设南站海印又一城项目。

  (一)合作意向

  乙方拟在番禺设立独立法人项目公司,打造南站海印又一城项目。

  (二)各方职责

  1、在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前提下,甲方给予乙方相应的支持。

  2、乙方负责上述产业项目的规划、投资、建设和运营,并利用自有技术、资质和资源等优势,为项目建设和运营提供支持。乙方在番禺区的投资额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投资经营行为自负盈亏。乙方在番禺区投资之项目应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三)其他事项

  甲、乙双方依据本框架协议,进一步加强沟通和协调,细化各项具体事宜签订专项合作协议,专项合作协议与本框架协议不一致的,以专项合作协议为准。若各方当事人最终无法就项目落地达成一致的,则本框架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追究。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始终秉承着“同格调、差异化”的发展定位,充分利用各地的区位优势及丰富的商业资源,实现“海印又一城”的异地扩张。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海印又一城本次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的战略合作,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将加快南站海印又一城的落成与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海印又一城”的品牌价值,为公司现金流及整体业绩的提升产生积极作用。

  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会对公司2020年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

  1、2020年4月9日,公司与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和《合作协议》。详情参考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披露的《关于与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和〈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号)。

  2、2020年4月22日,公司与清控科创(广州)实业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友利科技园合作协议》。详情参考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与清控科创(广州)实业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友利科技园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号)。

  3、2020年5月27日,公司与广东进出口商会签署《外贸战略合作协议》。详情参考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与广东进出口商会签署〈外贸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3号)。

  上述合同均在履行中,与预期不存在差异。

  (二)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披露《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41号)。股东茂名环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在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12月18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89,451,7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

  (三)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披露《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67号)。股东茂名环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邵建聪先生计划在2020年9月7日至2021年3月6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6,321,299股(占公司总股本2%)。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外,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计划及减持股份的通知。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战略合作协议,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合作项目中的具体事宜将以双方商谈确定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广州海印又一城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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