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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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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38 证券简称:ST椰岛 公告编号:2020-045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相关媒体发布的《ST椰岛董事长遭联营公司举报 被指占用资金和财务造假》报道。现就该事项澄清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中浙银渝富报表事项

  2020年3月17日,根据公司2020年度报告编制计划及审计需求,广东德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浙银渝富(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浙银渝富”)发送了《关于提供财务报表的函》,经广东德辰多次索要,公司财务部门于2020年4月通过快递收到浙银渝富盖章的2019年年度会计报表及2020年一季度报表。公司据此完成了《2019年度报告》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并于2020年8月24日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进行披露。因此,公司不存在伪造浙银渝富经营状况、编造财务数据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中浙银渝富报表事项

  2020年8月,公司按计划编制《2020年半年度报告》,浙银渝富未能对公司提供其2020半年度财务数据。因此公司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关于“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中进行提示:公司暂未取得浙银渝富(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本年二季度财务报表,鉴于该公司规模较小,暂按该公司一季度财务报表列示。

  鉴于此,公司认为,我司已对浙银渝富未能提供财务报表进行了合理的、谨慎性的披露,符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三、其他事项

  2020年5月7日,公司收到浙银渝富电子邮件发来的《告知函》,函件反映公司大股东违规占用其资金。公司向大股东发函问询,大股东回函称不存在告知函中指控的资金占用的行为。

  2020年5月8日,公司拟向浙银渝富复函回复核实情况,随即收到浙银渝富邮件表示告知函系误发,要求上市公司勿予理会。

  2020年8月27日,公司再次收到第二次告知函(与第一次告知函内容基本一致),浙银渝富将之前的说法推翻又重新提出指控。公司将告知函及核实内容及相关附件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做了通报,并向浙银渝富进行了书面回复,要求浙银渝富提供对外提供借款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的文件、管理层对该重大事项合理性的说明,广东德辰保留追究浙银渝富及管理层损害股东权益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因广东德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投资项目与公司目前业务发展方向不符,投资项目回报周期较长,公司按已投资金额为对价对外转让广东德辰100%股权。截止目前,已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

  四、必要提示

  1、浙银渝富为公司非并表的参股子公司,投资金额占公司净资产约2%,投资至今持续亏损,相关损益对公司影响较小。但有关媒体的不实报道,已经对我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公司在向监管机构完整汇报的同时,已就有关主体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向公安机关报案。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19年度报告》及《2020年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态的发展,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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