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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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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20-028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股份转让意向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9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集团”)送达函告,函告内容为转达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发集团”)于同日送达的关于决定终止股份转让意向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股份转让事项概述

  2020年1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金鹰集团与农发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书》,金鹰集团拟向农发集团转让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共计98,474,0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00%),若此次股份转让实施完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傅国定先生变更为浙江省国资委。具体情况可见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3)。

  二、关于股份转让终止的说明

  2020年9月9日,金鹰集团收到农发集团送达的《告知函》,内容如下:“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的要求,农发集团将继续深化内部改革,探索资产证券化的有效途径。根据浙江省国资国企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决定终止《股份转让意向书》拟收购股权事项,双方可继续探索谋求新的战略合作规划。”

  根据告知函的内容,农发集团决定终止《股份转让意向书》拟收购股权事项。

  三、关于股份转让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股份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及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因该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一直以来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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