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0-090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李建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建锋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近日,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李建锋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李建锋先生在2020年9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1,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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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减持后,李建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变更为4.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
4、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建峰先生仍在其减持计划实行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股份减持的股份来源为持股5%以上股东李建锋2015年非公开发行持有的股份。李建锋取得非公开发行股份后,承诺所持中核钛白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在限售期限届满后,方可在深交所上市交易。截至本公告日,大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三、备查文件
1、李建锋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0-091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9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马鞍山市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树人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437,804,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513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31,648,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1264%。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156,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869%。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304,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5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148,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156,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86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到现场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股东大会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总表决情况:
同意437,53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6%;反对26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3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213%;反对26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李建锋、李玉峰、邱北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股东大会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总表决情况:
同意437,79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9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2%;反对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李建锋、李玉峰、邱北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00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股东大会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总表决情况:
同意437,53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6%;反对26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3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213%;反对26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李建锋、李玉峰、邱北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提案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