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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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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83 证券简称:三只松鼠 公告编号:2020-040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公告所称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通知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8)。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9月9日(周三)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久盛路8号公司会议室。

  5、本次会议的主持人: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公司董事魏本强先生主持会议。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人,代表股份175,338,7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72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174,337,2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47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1,001,4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49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314,7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2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313,2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8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001,4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49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338,7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下同)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14,7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338,7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14,7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338,7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14,7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338,7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14,7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338,7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14,7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338,7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14,7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338,7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14,7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韩晶晶律师、李梦颖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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