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8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25.50万股。公司已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事项,并已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由148,881,600股变更为153,136,6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8,881,600元变更为人民币153,136,600元。
现对《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等事项做如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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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故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