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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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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0-05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配股简称:鹭燕A1配;配股代码:082788;配股价格:5.49元/股。

  2、本次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20年9月9日(R+1日)至2020年9月15日(R+5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意申购时间。

  3、本次配股网上认购期间(即缴款起止日期间: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15日)公司股票停牌,2020年9月16日(R+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对本次配股进行网上清算,本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2020年9月17日(R+7日)公告配股结果,本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4、《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已于2020年9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本次发行的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5、本次配股上市时间在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深交所的安排确定,将另行公告。

  6、本次配股发行方案已经于2019年9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2019年10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明确了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2020年8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调整了本次配股发行的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10次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665号”文核准。

  一、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售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8日(R日)深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326,830,44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1.9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A股股份,可配售股份数量为63,731,935股。

  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20年1月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

  4、主要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厦门麦迪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三态科技有限公司、王珺、吴金和已出具承诺将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的可配售股份。

  5、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6、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5.49元/股。配股代码为“082788”,配股简称为“鹭燕A1配”。

  7、发行对象:截至2020年9月8日(R日)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鹭燕医药全体股东。

  8、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全部采取网上定价方式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

  注:(1)以上日期为深圳证券市场交易日;

  (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20年9月9日(R+1日)起至2020年9月15日(R+5日)的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方法

  通过网上定价发行方式参与的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082788”,配股简称“鹭燕A1配”,配股价格5.49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195。

  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20年1月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请投资者仔细查看“鹭燕A1配”可配证券余额。

  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原股东所持股份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分别到相应的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4号

  联系人:叶泉青

  联系电话:0592-8129338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755-22940052、22940062

  特此公告。

  发行人: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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