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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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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20-066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厦门市特房新经济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风险提示:

  1、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厦门市特房新经济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简称“特房产业园”或“甲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本协议的签署仅为协议双方根据合作意向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情况详见“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市特房新经济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等行业的蓬勃发展,双方拟在厦门特房新经济产业园合作建设IDC基地,为互联网、金融、政务等客户提供数据中心运维服务及整体解决方案,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的交易标的和金额。

  本次协议的签订暂无需履行相关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上述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介绍

  (一)单位名称:厦门市特房新经济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3日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西柯一里5号620室

  法定代表人:刘蔚宏

  经营范围: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其他未列明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不含评估);房地产租赁经营;其他未列明房地产业。

  厦门市特房新经济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是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国有企业),全面负责厦门新经济产业园建设运营。项目总建筑面积42.6万平方米,规划建设办公、商业、酒店、公寓等复合业态,以新技术为驱动,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与现代信息技术服务、现代技术服务与创新创业服务、现代生产性服务活动、新型生活性服务活动、现代综合管理活动等为主的“三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经济,配套发展科技服务业,打造新经济产业链生态圈。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特房产业园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协议概述

  (一)发挥乙方在数据中心领域设计、建造、运维的丰富经验,以及相关设备制造、采购的能力优势和高端数据中心定制与服务能力的优势,甲乙双方合作建设厦门新经济产业园IDC项目。拟规划建设两栋数据中心主机房楼,总规划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预计机柜数约5,000个。

  (二)乙方为厦门市新经济产业园园内入驻企业、客户提供数据中心技术支持、及运维服务整体解决方案。

  (三)发挥甲方产业园区优势,整合政府资源、电力资源以及客户资源。在符合公平、正当的市场竞争条件及合法前提下,甲方引导入驻新经济产业园区企业、客户优先使用产业园IDC机柜。

  (四)关于上述合作内容,甲乙双方后续将根据合作项目具体实际情况洽商并另行签署正式合作协议等文件,关于合作的具体细节应以该等正式合作协议等文件为准。

  (五)本协议由双方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四、签署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的商业合作模式和金额,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尚不构成重大影响。

  2、若本协议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借助特房产业园的园区优势,进一步加大了公司在IDC行业的市场规模,符合公司大力发展数据中心业务的战略需要。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未来随着双方合作的进一步加深,预计对公司经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框架合作协议,双方后续具体合作项目应订立具体商务合同。本次合作的具体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因素,未来合作项目中的具体事宜将以双方订立的具体商务合同为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

  (二)关于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及其执行情况的说明:

  2020年07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与中科院设计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司与中科院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秉承着互利互惠、合作共赢之原则,共同探索数据中心业务发展机遇,提高双方市场竞争力,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截止本公告日,双方战略合作正在推进过程中。

  除上述事项以外,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无进展或进展不达预期的情况。

  (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黄婉玲女士于2020年6月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045】号公告文件),黄婉玲女士拟于2020年6月30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00,000股,截止本公告日尚未减持公司股份,目前仍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则规范持续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披露后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也未知悉或接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意向文件。

  六、备查文件

  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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