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及代码:南方永利A,160130;南方永利C,160132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定期开放式。本基金为LOF基金,上市场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4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五、基金备案”中的约定: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终止本基金合同,不需要召开持有人大会。
1、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开放期届满时,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
2、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开放期届满时,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
3、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开放期届满时,基金前10大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总数超过基金总份额90%的。”
本基金2020年度开放期自2020年8月18日起至2020年9月7日止。截至本次开放期届满,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合同终止情形。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将安排本基金终止上市、终止基金合同并启动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具体安排详见届时公告。
三、其他事项
1、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仅在开放期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在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8月6日发布的《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本基金2020年度开放期为2020年8月18日(含)至2020年9月7日(含)。因此,2020年度开放期结束后本基金将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2、近期,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存在一定的折溢价,交易价格与前一估值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一定的偏离。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于存在溢价的基金份额,可能遭受损失。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0日
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9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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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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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
4)、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0日
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的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9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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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0年9月10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暂停接受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投和转换转入)本基金A/B类及C类基金份额超过500万元的申请(不含500万元,A/B类及C类基金份额的申请金额每类单独计算)。
(2)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3)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4)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0日
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风险提示及停复牌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场内简称:高铁B级;交易代码:150294),2020年9月8日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645元,相对于当日0.3705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74.09%。截至2020年9月9日,高铁B级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630元,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相对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高铁B级将于2020年9月10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自2020年9月10日10:30起复牌,恢复正常交易。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将在2020年底前完成规范整改,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高铁B级,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请理性投资。
2、由于高铁B级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高铁B级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南方中证高铁份额(场内简称:高铁基金,场内代码:160135)净值和南方中证高铁A类份额(场内简称:高铁A级,场内代码:150293)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高铁B级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高铁B级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3、高铁B级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