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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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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0-058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1、 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除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外,还通过公司公告栏公示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9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现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2、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拟激励对象的工资单、社保缴纳凭证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0-060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和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2019年7月13日以来,于2020年9月8日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转让九安医疗无限售流通股份合计21,639,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具体情况如下:

  ■

  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实施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后,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三和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及违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于2020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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