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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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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0-050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0年9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9月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中共有1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

  根据上述在自查期内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人员出具的《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说明》,公司经自查后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牛崇旭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公司拟进行股权激励的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不存在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或者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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