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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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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A76版)

  图 新一代集团客户业务端到端支撑保障系统产品体系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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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投资概算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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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项目的产品技术、生产及设备情况

  (1)技术水平、核心技术取得方式

  公司掌握实施本项目所需要的主要技术,技术水平和核心技术取得方式情况请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七、(一)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阶段”。

  (2)生产模式及工艺流程

  本项目的生产模式、工艺流程与公司现有情况无重大差异,具体请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二)主要业务流程”。

  (3)主要设备及软件购置情况

  项目所需设备及软件采取购买的方式取得,并托管在具有合格资质的数据机房。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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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项目实施地点情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10层自有办公楼,对项目办公场地进行装修升级改造完成。

  5、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的实施对环境无不良影响,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纸张、光盘等各类介质由碎纸机、回收桶等进行回收处理,保证办公环境和周围环境不受污染;本项目引入的设备为高端制造装备和开发、测试设备,噪音小,通过对场地进行适当隔音处理即可消除影响;本项目涉及的能源消耗为办公场所的正常照明用电、设备用电、电脑用电、空调用电等,用电均按规定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6、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2年,第一年投入3,818万元,第二年投入4,953万元,合计8,771万元。

  (四)企业平台化经营管理支撑系统

  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以产业互联网时代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要求为出发点,以企业经营为核心,支持划小组织单元、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经营合伙等组织模式和创新机制,把握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收入最大化和支出最小化的主线,打通业务和运营流程中的断点,实现业务、经营和财务数据的一体化管理,在此基础上实现经营预算、滚动跟踪、即时分析、决策支持的一体化管理支撑,并以此为基础实现每一个独立经营单元的价值度量,以建立基于数据的激励机制,鼓励价值创造。为了满足不同企业的经营管理需求,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现有产品进行平台化改造、大规模升级,以进一步提升产品的适应性和性能。

  本项目由经营分析子系统、经财通子系统、预算管理子系统、产品管理子系统、商机管理子系统、合同管理子系统、项目管理子系统、资产管理子系统、定额管理子系统、协同流程子系统、数据共享中心子系统以及统一接口平台子系统组成。其产品体系架构如下图所示:

  图 企业平台化经营管理支撑系统产品体系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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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投资概算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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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项目的产品技术、生产及设备

  (1)技术水平、核心技术取得方式

  公司掌握实施本项目所需要的主要技术,技术水平和核心技术取得方式情况请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七、(一)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阶段”。

  (2)生产模式及工艺流程

  本项目的生产模式、工艺流程与公司现有情况无重大差异,具体请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二)主要业务流程”。

  (3)主要设备及软件购置情况

  项目所需设备及软件采取购买的方式取得,并托管在具有合格资质的数据机房。

  单位:万元

  ■

  4、项目实施地点情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10层自有办公楼,对项目办公场地进行装修升级改造完成。

  5、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的实施对环境无不良影响,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纸张、光盘等各类介质由碎纸机、回收桶等进行回收处理,保证办公环境和周围环境不受污染;本项目引入的设备为高端制造装备和开发、测试设备,噪音小,通过对场地进行适当隔音处理即可消除影响;本项目涉及的能源为办公场所的正常照明用电、设备用电、电脑用电、空调用电等,生产设备使用工业用电,用电均按规定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6、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建设期2年,第一年投入2,620.00万元,第二年投入2,713.00万元,合计5,333万元。

  (五)研发中心

  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为顺应下游客户对快速响应市场、精细化管理需求进一步提高的趋势,优化公司研发体系,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平台研发部、测试中心、培训中心以及研发支撑平台(产品核心平台、组建孵化、分布式研发平台、私有云、开发运营一体化)。

  图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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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投资概算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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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项目的产品技术、生产及设备

  (1)技术水平、核心技术取得方式

  公司掌握实施本项目所需要的主要技术,技术水平和核心技术取得方式情况请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七、(一)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阶段”。

  (2)主要设备及软件购置情况

  项目所需设备及软件采取购买的方式取得,并托管在具有合格资质的数据机房。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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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项目实施地点情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10层自有办公楼,对项目办公场地进行装修升级改造完成。

  5、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的实施对环境无不良影响,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纸张、光盘等各类介质由碎纸机、回收桶等进行回收处理,保证办公环境和周围环境不受污染;本项目引入的设备为高端制造装备和开发、测试设备,噪音小,通过对场地进行适当隔音处理即可消除影响;本项目涉及的能源为办公场所的正常照明用电、设备用电、电脑用电、空调用电等,生产设备使用工业用电,用电均按规定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6、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2年,第一年投入2,474.00万元,第二年投入2,513.00万元,合计投入4,987.00万元。

  (六)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公司将以本次发行上市为契机,充分发挥竞争优势,扩大市场份额,不断提升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和运营管理的需要,根据目前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4,716.54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分析

  公司积极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在以运营支撑系统为核心业务的基础上,逐步延伸至管理支撑系统业务领域,并依托在电信行业积累的丰富经验,逐步拓展至广电等行业客户。随着下游行业的持续发展以及未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将持续增加,公司亟需补充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流动资金以支持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为缓解资金压力,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从而支持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张。

  3、补充流动资金的管理运营安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将补充流动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集中管理,并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和具体实施。

  4、流动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的资产流动性将得到提升,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适当降低,公司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将进一步增强。由于公司经营规模扩张、研发能力提升需要一定的运营过程,增加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的收益在销售收入增长、盈利水平提升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短期内将提高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研发能力的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将不断得到增强,净资产收益率将呈现增长趋势。

  5、流动资金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作用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实现业务发展目标提供必要的资金来源,保证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将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升研发能力提升技术产品,扩大品牌知名度,保持公司市场竞争优势。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目标,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规模、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的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将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积极有利的影响,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资产负债率和资本结构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大幅降低,资产结构进一步优化,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间接融资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同时本次股票溢价发行将增加公司资本公积金,使公司资本结构更加稳健,公司的股本扩张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对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都将大幅提高,公司资本实力及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三)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水平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会面临股本扩张后的压力,短期内公司盈利水平将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从中长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预计项目全部投产之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都将大幅提高。

  (四)新增的年折旧、摊销费用及其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总投资40,816.5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资合计6,168.00万元。募投项目实施后,按照现行公司折旧政策,公司每年将新增折旧、摊销费用合计约为1,029.07万元。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已经过可行性论证,随着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产品和技术的不断升级,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进一步加强,有利于巩固并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优势,有利于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提升和财务状况的改善。

  第五节 风险因素

  一、风险因素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九、特别风险提示”。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商务合同

  除金额确定的合同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部分采购、销售合同采用“框架性协议”的方式签订,供需双方根据实际需求,再签署具体订单。

  1、采购合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超过500万元的采购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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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销售合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超过500万元的销售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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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租赁合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超过500万元的租赁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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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授信协议和借款合同

  2019年3月20日,发行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合同编号:G16E190201),约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向发行人提供1,000万元的最高授信额度,由袁隽提供最高额保证并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BG16E190201Z),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该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月14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协议项下履行的具体借款如下:

  2019年3月20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与发行人签署了编号为1902050101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2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上述借款合同已履行完毕。

  三、对外担保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无对外担保情况。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发行人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存在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如下:

  1、发行人与北京汉能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

  2019年10月24日,发行人向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北京汉能光伏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汉能光伏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合同价款253.23万元以及违约金、赔偿金、律师费等费用。因北京汉能光伏技术有限公司提起管辖权异议,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20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移送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2020年6月19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北京汉能光伏技术有限公司给付发行人货款253.23万元以及违约金12.67万元。

  2、发行人与汉能移动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

  2019年10月23日,发行人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汉能移动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合同价款189.90万元以及违约金、赔偿金、律师费等费用。2019年11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裁定查封汉能移动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99.40万元的财产。2020年7月1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汉能移动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给付发行人货款189.90万元以及违约金、律师费13.50万元。

  发行人已对上述案件涉及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除上述案件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2019年11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金建林与其他投资人共同参与上市公司配售获得了五龙电动车(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729)9,710万股股份,占五龙电动车总股本的4.98%,配售价格为每股0.22港元,总计2,136.20万港元。随后,金建林将其所持股份对外转让。根据金建林的说明,其在转让上述股份时并未获得利润。

  金建林系该诉讼九名被告其中之一,原告为五龙电动车。原告诉讼请求中与金建林相关的主要内容如下:(1)请求宣布原告于2019年11月向金建林及其他投资人配售的新股份无效;(2)与上述配售股份相关的转让无效;(3)向原告支付损害赔偿以及所得利润等。

  根据姚黎李律师行出具的《香港法律意见书》,该诉讼为民事而非刑事诉讼,“根据香港法律,即使金建林在该诉讼中败诉,也不构成金建林违反香港刑事法律及/或香港法律条例”。除前述诉讼外,金建林在香港并无涉及其他诉讼;自该诉讼开展以来,没有诉讼记录显示金建林涉及任何由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或任何其他政府机构发起的有关违反香港法律条例的诉讼。

  根据《香港法律意见书》,该诉讼的主要诉讼请求为确认原告于2019年11月向承配人配售的新股份是无效的,根据金建林的说明,其在认购香港上市公司配售的股份的过程中不存在违反受托责任、普通法责任及/或法定责任、不诚实协助、误述、以合法及/或非法手段串谋的情形;此外,由于原告诉讼请求中未明确向金建林申索的赔偿金额,且该诉讼不涉及金建林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该诉讼不属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金建林的重大诉讼事项。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未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发行人董事、总经理金建林涉及一宗诉讼,具体情况请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五节 风险因素”之“四、(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刑事诉讼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未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刑事诉讼。

  (五)其他

  2018年6月12日,发行人与中商国华商贸有限公司签署《第三方购销合同》,合同总金额507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就前述合同已履行完供货义务,但中商国华商贸有限公司未按约定向发行人支付货款,发行人已因中商国华商贸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事宜于2018年12月26日向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并获受理。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已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已对该笔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有关机构的情况

  (一)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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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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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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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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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股票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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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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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收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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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20年9月11日

  申购日期:2020年9月14日

  缴款日期:2020年9月16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发行后尽快安排上市。

  第七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具体如下:

  1、发行保荐书;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6、公司章程(草案);

  7、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及地址

  1、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查阅地址

  发行人: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饶燕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10层

  电话:010-6280 0055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联系人:韩正奎、刘萍、杨皓然

  电话:010-5902 6666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9 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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