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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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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上接A72版)

  3、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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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超过采购总额50%的情况。2017年9月,公司受让陈广安所持有的勤数据100%股权、悍兴科技51%股权。上表中,2017年度公司向悍兴科技、勤数据发生采购额为2017年1-8月发生的交易。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以及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主要供应商中占有权益。

  (1)商品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主要商品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占采购总金额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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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商品采购主要因系统集成和第三方软硬件销售业务发生。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商品供应商变动原因如下:

  ①公司按照“以销定采”的模式进行采购,根据最终用户需求采购相关商品。由于客户自身信息化建设需求和规划多为一次性大额投入,各年度采购的商品种类、型号、数量均有所差异,商品供应商因此发生变动。

  ②公司采购的大部分商品市场供给充足。公司采购的软件、硬件设备生产商如华为等,一般会通过代理商进行销售,该类商品的各级代理商数量众多且不同代理商的产品型号、规格存在差异,公司针对该类供应商在充分比价的基础上进行选择,不会对特定供应商形成依赖。

  (2)外包服务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外包服务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占采购总金额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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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外包服务供应商变动原因如下:

  ① 2017年度,悍兴科技及勤数据为公司主要外包服务供应商,向其采购金额占比较大。2017年9月,公司收购勤数据100%股权以及悍兴科技51%股权,勤数据、悍兴科技成为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

  ②公司报告期内项目数量较多且分布于全国各地,为加强本地化服务,积极与本地供应商开展合作,向原有供应商加大采购如北京星际亚太科技有限公司、沈阳瑞志博恒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星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易诚创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或向新增供应商进行采购,如浙江卓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博新优创科技有限公司等。

  ③由于系统集成业务需求,公司2017年新增向北京恒远志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群智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科玄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外包服务;2019年新增向北京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外包服务。

  ④为满足电信运营商增加的技术服务业务需求,公司2019年加大向北京畅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畅发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外包服务,并向北京神州立通科技有限公司等新增供应商进行采购。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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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房屋建筑物

  (1)自有房屋建筑物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12项自有房屋建筑物,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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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司、直真软件与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5日签署《百葛路九号院1号楼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各方应就百葛路九号院1号楼租赁、购买等事宜签署正式协议,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据此向公司支付了350万元租赁保证金。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双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

  (2)租赁房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租赁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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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租赁房屋中,除第24、26项外,其余租赁房屋均取得出租方房屋产权证书。第24、26项租赁房屋已取得商品房买卖合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中。除第2、4、20、21项外均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1号)的规定,该等房屋租赁未办理备案手续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该等情形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2、主要生产经营设备情况

  公司属于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无大型生产设备,目前主要生产经营设备为数据服务器、电脑等电子及办公设备和车辆等运输设备。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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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无权利限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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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专利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直真科技名下拥有的专利权17项,均为发明专利,账面价值为0。该等专利无权利限制,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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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第1-7项专利权为从直真科技子公司直真节点(已注销)处受让取得;第8项专利为从直真科技实际控制人金建林、袁隽处无偿受让取得。第17项专利权为直真科技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共同所有。

  公司拥有的上述专利全部为发明专利,主要分为平台架构设计类专利和功能应用类专利两类:(1)平台架构设计类专利主要用于提高产品开发过程效率;(2)功能应用类专利主要用于实现某特定场景和功能而发明的方法或装置。上述专利均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有利于保持公司在产品和技术的核心竞争优势,对公司的经营具有重要作用。

  公司拥有的上述专利均合法有效,不存在纠纷。

  公司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共有1项专利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于2012年参与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宽带端到端测试系统项目。在项目的进行过程中,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成立了技术攻关团队,通过对数据的挖掘、建模和分析,攻克了技术难题,创新性研发了“交换式以太网拓扑发现方法”的专利技术。该项技术是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和公司共同研发。公司对该项技术申请了专利,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通过协议受让的方式共有该项专利。

  该项专利主要为提高网络拓扑发现的速度,具有高容错能力,主要应用于公司IPTV/OTT端到端管理系统产品线。公司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协议约定双方共同拥有该项专利,双方对该项专利进行技术推广、销售、应用所取得的收益归各自单独所有;双方在该项专利基础上单独进行的研究开发成果,可自行申请知识产权,另一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

  公司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共有该项专利不会造成公司核心专利产权不完整的情况,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直真科技及其子公司名下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10项,账面价值2,553,493.33元。该等著作权无权利限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1)直真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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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第40-44项软件著作权由子公司直真软件原始取得,后转让至直真科技名下所有。

  (2)直真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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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5项软件著作权由直真节点原始取得,后转让至直真软件名下所有。

  (3)直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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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悍兴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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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作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直真科技拥有1项美术作品,账面价值为0元。该作品无权利限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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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注册商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直真科技及其子公司拥有注册商标46项,账面价值为6,250元。该等注册商标均无权利限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1) 直真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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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及其子公司持有的注册商标均在有效期内使用,主要为公司标识、产品标识,用于增强对公司和产品品牌的保护,提高识别度,树立商业声誉,为开拓市场提供有效手段。公司作为运营支撑系统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其直接销售对象主要为电信运营商、广电等大型企业客户。

  公司及其子公司所拥有上述商标,均为合法有效,不存在纠纷。

  (下转A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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