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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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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3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9月3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9月9日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三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江浩然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董事江斐然先生、邬丁先生、毛群女士、孙卫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江浩然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滕飞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裁,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滕飞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认真研究,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审计费用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情况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7)。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

  候选人简历:

  滕飞,男,1978年5月出生,河北经贸大学国际企业管理专业学士、天津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高级工程师。2001年7月至2010年1月历任天津市中环电子计算机公司对外经济合作部职员、外事科科长、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对外经济合作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部长;2010年3月至2010年10月任天津滨海新区塘沽管委会信访办主任助理(挂职);2010年11月至2014年3月任天津市华祥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3月至2016年3月任三星爱商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19年8月任天津市中环电子计算机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8年11月至2020年8月任天津环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金融        公告编号:2020-044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9月9日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三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秦威先生召集并通过通讯方式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9月9日收到原监事会主席秦威先生递交的辞职申请,秦威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其辞职申请自公司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生效。辞去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后,秦威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秦威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秦威先生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会提名吴龙云先生(简历附后)作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10日

  候选人简历:

  吴龙云,男,1958年11月出生,华东工学院财务与会计学士,香港理工大学EMBA,高级会计师。1988年至1994年,任电子部第十九所、五十四所审计监察处处长、总会计师;1994年至2002年,任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审计部总经理;2002年至2007年,任中华通信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联通董事,兼任北京华通时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网华通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3月至2007年6月,任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7月至2008年7月,任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7月至2009年3月,任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09年3月至2018年11月,任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09年3月至2020年9月,任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5月至今,任恒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5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长、总裁江浩然先生递交的辞职申请,江浩然先生因工作调整等原因,申请辞去总裁职务,其辞职申请自其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总裁职务后,江浩然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

  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江浩然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聘任滕飞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总裁,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收到董事吴龙云先生、监事会主席秦威先生递交的辞职申请。吴龙云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秦威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监事会主席及监事的职务。吴龙云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至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秦威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将自公司选举新任监事之日起生效。辞去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后,秦威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增补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9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滕飞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为增补公司监事,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9月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吴龙云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前述议案均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江浩然先生、吴龙云先生、秦威先生在分别担任公司总裁、董事、监事会主席期间的辛勤付出及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

  候选人简历:

  滕飞,男,1978年5月出生,河北经贸大学国际企业管理专业学士、天津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高级工程师。2001年7月至2010年1月历任天津市中环电子计算机公司对外经济合作部职员、外事科科长、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对外经济合作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部长;2010年3月至2010年10月任天津滨海新区塘沽管委会信访办主任助理(挂职);2010年11月至2014年3月任天津市华祥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3月至2016年3月任三星爱商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19年8月任天津市中环电子计算机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8年11月至2020年8月任天津环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龙云,男,1958年11月出生,华东工学院财务与会计学士,香港理工大学EMBA,高级会计师。1988年至1994年,任电子部第十九所、五十四所审计监察处处长、总会计师;1994年至2002年,任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审计部总经理;2002年至2007年,任中华通信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联通董事,兼任北京华通时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网华通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3月至2007年6月,任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7月至2008年7月,任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7月至2009年3月,任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09年3月至2018年11月,任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09年3月至2020年9月,任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5月至今,任恒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6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2)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克、顾仁荣、谭小青、李晓英、叶韶勋

  (2)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3)执业资质:信永中和具备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198);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

  (4)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是叶韶勋先生,截至2020年2月29日,合伙人228人,注册会计师1,679人(2018年末为1,522人)。从业人员数量5,33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73,000.00万元,净资产为3,700.00万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36家,收费总额26,700.0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业以及交通运输与仓储物流业等,资产均值在1,870,000.00万元左右。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8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六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对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项目签字合伙人唐炫、独立复核合伙人谭小青、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丽华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情况与信永中和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公司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60.00万元,与2018年度审计费用相比没有变化。

  二、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

  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

  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质,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构成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工作的需要,经审慎判断,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7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2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三楼视频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28日

  至2020年9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01、议案3.0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需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凭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凭股东的证券账户卡、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二)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登记地点为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

  2、传真、信函及电子邮件登记: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的扫描件,并请注明联系电话。采用传真、信函及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0年9月25日(星期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5:00。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022-24828888、022-24828086

  传    真:022-24828899

  电子邮箱:cashway@cashwaytech.com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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