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9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0-092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9月8日上午9时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家富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3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人。本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曹家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终止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董事曹家富先生、董事闵群女士、董事汪开江先生及董事胡奎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终止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详见2020年9月9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2020年9月9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0-093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9月8日上午9时30分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3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志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终止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符合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终止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详见2020年9月9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0-094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终止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公司董事长曹家富先生、副董事长兼常务副总经理闵群女士、董事兼总经理汪开江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胡奎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张家明先生、副总经理李远平先生、副总经理李世良先生、副总经理胡志兵先生、副总经理范俊岭先生及副总经理姚育飞先生共10名人员(以下简称“增持方”)递交的《关于终止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终止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现将增持计划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部分董事、部分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及进展梳理概述

  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收到了公司部分董事、部分高管《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并于2018年3月27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管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且为了增强投资者信心并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拟于2018年3月27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在股价不高于10元的情况增持金额不低于1亿元。

  2018年5月19日、6月2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媒体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关于公司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5),合计增持1,505,400股,完成增持金额约1096.57万元。

  2018年9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8年9月25日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拟变更增持计划的议案》,对增持计划未完成部分进行延期实施,延长期限至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

  2019年9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19年9月25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拟延期增持的议案》,对增持计划未完成部分进行延期实施,延长期限至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同时,原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杜道峰先生因辞职离开公司,不再参与前述增持计划。

  二、终止增持计划情况说明

  自增持计划实施以来,增持方积极筹措资金,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经济环境以及融资环境等客观情况已发生较大变化,经审慎研究和考虑,增持方决定终止增持计划未实施部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终止增持公司股份事宜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终止增持计划的原因符合实际情况,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董事曹家富先生、董事闵群女士、董事汪开江先生及董事胡奎先生作了回避表决。我们同意终止增持公司股份事宜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0-095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9月24日下午14点30分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24日(周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24日(周四)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上午9:15至2020年9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21日(周一)。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20年9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终止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查阅2020年9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9月23日下午14:30-18:30;

  (三)登记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6楼证券部;

  (四)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公司。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6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465150

  联 系 人:何志峰

  联系电话:(0371)55697517

  联系传真:(0371)55697519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21。

  2、投票简称:“华英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