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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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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20-033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9月8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增补张光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光华先生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在2020年9月24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20-034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于2019年9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光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张光华先生的简历,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张光华先生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增补张光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同意将该提名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9日

  

  附件:

  张光华,男,1972年生,北京市人,曾任联创投资合伙人,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NQ mobile group 副总裁,新浪微博投资基金顾问,中关村物联网联盟副秘书长,中关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副秘书长,中关村国际创客中心顾问,中国国际商会理事,美国商会企业代表,北京邮电大学国家科技园顾问,北京邮电大学国际学院导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企业准油股份(002207.sz)董事长,董事、法人,有丰富的上市公司运营管理以及投资管理相关经验。在互联网、高科技、产业园运营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与公司现有业务具有一定的协同自性,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前瞻性。

  截至本公告日,张光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20-035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9月24日(星期四)14:00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9月24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1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紫月路18号院5号楼六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1、《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提案1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20年9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 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0年9月18日- 2020年9月18日9:00- 18: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紫月路18号院5号楼六楼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蕾

  联系电话:010-57963201

  传真:010-57963201

  电子邮箱:hgcy002504@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紫月路18号院5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1、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504”,投票简称为“弘高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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