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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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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0-023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尼机电”)于2018年12月4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披露了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提起诉讼,诉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昕科技”)原20位股东违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相关约定内容,要求20名被告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并申请了财产保全。后续,南京中院将审理权限移送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苏高院”),江苏高院于2019年2月21日对案件进行了受理,并依法进行了审理。

  2019年9月20日,公司收到江苏高院对上述案件作出的裁定文书,经江苏高院审查,认为本案涉嫌经济犯罪,不属于一般经济纠纷案件,故依据上述规定,应依法裁定驳回原告康尼机电的起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1日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对此,公司后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披露的《康尼机电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2020年9月7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该案件作出的民事裁定书,认为:该案件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江苏高院的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驳回原告康尼机电起诉,维持原裁定,本次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0-024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南京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4,0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96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议案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资金运营和周转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控现金管理的相关风险:

  1、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选择抗风险能力强、信誉高的金融机构,并选择风险低的产品,同时在购买每单产品前,需要充分了解拟购买产品的情况;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已于2020年9月8日与南京银行签订了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理财产品受托方为大型商业银行,产品流动性好、风险水平低,公司已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资金投向、双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经审慎评估,本次购买委托理财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将持续跟踪和分析理财产品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南京银行(股票代码:601009)为已上市大型商业银行。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将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该等银行结构性存款到期收益列报于投资收益。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0.13%,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占2020年6月30日货币资金的5.53%,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购买保本、流动性好、收益较稳定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商业银行的结构化存款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现金管理投资中产生市场流动性风险及产品交易中的信用风险等,可能影响公司各项理财产品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四届六次董事会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实时银行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和规定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理财产品的具体操作。本议案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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