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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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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0-117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15日,海联金汇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联金汇”)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以及募投项目实施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办理相关事项,每次投资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合计在授权时间内投资金额不超过22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金额不超过1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超过90,000万元,以上资金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6),该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以及募集资金使用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办理相关事项,在授权期限内单次投资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合计在授权时间内投资余额不超过17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余额不超过1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余额不超过50,000万元,以上资金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0),该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认购产品基本内容

  近日,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山路支行的结构性存款18,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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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山路支行无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或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分析和跟踪,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五、公司累计委托理财及结构性存款情况

  截至本公告作出之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20,000万元(其中20,000万元在公司2019年度现金管理审批额度内,100,000万元在公司2020年度现金管理审批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91,900万元(其中91,900万元均在公司2019年度现金管理审批额度内),均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额度内。

  截至目前,前述120,000万元现金管理中的66,000万元资金本金及收益已收回;91,900万元现金管理中的91,900万元资金本金及收益已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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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8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0-118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联商务”)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750,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

  近日,公司收到银联商务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银联商务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结合其自身资金需求情况,经综合考虑,银联商务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未减持的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将不再减持。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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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股份来源为非公开发行股份;(2)减持价格最低价格为7.22元/股,符合减持计划的减持价格区间“不低于7.06元/股”。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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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减持期间,银联商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银联商务的减持计划有关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银联商务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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