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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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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0—068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9月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一标三实”二维码标准地址登记要求,经公安机关、民政部门核准,公司登记地址变更为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现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9月24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9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0—069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一标三实”二维码标准地址登记要求,经公安机关、民政部门核准,公司登记地址变更为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现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0-07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24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方大炭素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24日

  至2020年9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2020年9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0年9月23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和联系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安民、张爱艳

  电话:0931-6239195

  传真:0931-6239221

  六、 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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