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0-086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日以专人送达、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0年9月7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建伟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锐吉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深圳锐吉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使得公司应收商业票据坏账准备的计提更加谨慎,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内容及审批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0-087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而泰”)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日以邮件、传真、电话及专人送达给各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0年9月7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洪波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锐吉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深圳锐吉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〇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0-088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深圳锐吉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更好地推动深圳市锐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锐吉”)的快速发展(深圳锐吉系公司参股公司上海视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确保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益最大化,深圳锐吉拟向银行申请授信最高额不超过500万元,银行授信期限一年,公司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2020年9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锐吉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该项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锐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8月8日
注册资本:350.8771万元
法定代表人:金飞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约社区宝南工业区2号厂房4楼、5楼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液晶电视、液晶显示屏、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
2、股权结构情况
上海视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深圳锐吉100%股权。
上海视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其股权结构为:
■
上海视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帕金信息技术服务中心,自然人金飞持有上海帕金信息技术服务中心100%股权。
3、主要财务数据
深圳锐吉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201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深圳锐吉拟向银行申请授信最高额不超过500万元,银行授信期限一年,公司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为控制风险,深圳锐吉控股股东上海视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金飞先生将以其个人资产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以上担保事项尚未签署正式的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参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锐吉,该公司发展潜力良好,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金飞先生以其个人资产对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深圳锐吉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参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锐吉,该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都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为深圳锐吉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深圳锐吉的生产经营发展,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且深圳锐吉控股股东上海视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金飞先生以其个人资产对公司提供反担保,该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并履行了严格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为深圳锐吉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为19,462.70万元人民币(其中除公司对深圳市锐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500万元担保之外,其余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约占本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9.3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之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0-089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9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随着公司近年来业务规模的发展扩大,公司与客户交易结算量也在不断增加,商业汇票结算已成为公司日常经营常见的结算模式。公司一直以来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进行会计处理,确保会计信息质量。为了使公司应收商业票据坏账准备的计提更加谨慎,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对应收商业票据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3、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4、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按照相应的应收账款持续计算账龄。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业务的范围无影响。根据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比例未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50%,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股东权益的50%,也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一期定期报告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使得公司应收商业票据坏账准备的计提更加谨慎,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内容及审批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0-090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25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21日。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
7、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20年9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为深圳锐吉提供担保的议案》;
2、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本次会议审议的以上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相关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9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前述方式登记的须在2020年9月22日17:30前到达本公司。出席会议签到时,须出示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6号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518057,信函请注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公司传真号码为:0755-26727137。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罗珊珊、艾雯
联系电话:(0755)26727721
联系传真:(0755)26727137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九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02;投票简称:和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2020年9月25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9:15-15:00(股东大会召开当日)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 (下称“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
1、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0-091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和投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而泰”)于2020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创和投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9),深圳市创东方和而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和投资”)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创和投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创和投资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000,000股,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999,991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9846%。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创和投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9),创和投资计划自上述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000,000股。
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创和投资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5)。
公司于近日收到创和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创和投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人员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其相关承诺一致,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进展一致,不存在差异。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3、创和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