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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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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暨拟递交上诉状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0-073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暨拟递交上诉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基本情况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平锌电”)于2019年1月3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共计158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17,315,060.7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018号公告)。

  二、判决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8)云01民初2550号、(2018)云01民初3299号],158名投资者中陈*秀、刘*强、张*春、王*丽、贾*伟、黄*的诉讼案件已审理终结。判决主要内容分别如下:

  1、被告罗平锌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陈*秀损失172509.22元,被告杨建兴对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5049元,由原告陈*秀负担1514.7元,由被告罗平锌电、杨建兴负担3534.3元。

  2、被告罗平锌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刘*强损失12326.19元,由被告杨建兴对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39元,由原告刘*强负担71.7元,由被告罗平锌电、杨建兴负担167.3元。

  3、被告罗平锌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张*春损失18781.29元,由被告杨建兴对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475元,由原告张*春负担142.5元,由被告罗平锌电、杨建兴负担332.5元。

  4、被告罗平锌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王*丽损失29396.51元,由被告杨建兴对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133元,由原告王*丽负担339.9元,由被告罗平锌电、杨建兴负担793.1元。

  5、被告罗平锌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贾*伟损失244071.86元,由被告杨建兴对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6638元,由原告贾*伟负担1991.4元,由被告罗平锌电、杨建兴负担4646.6元。

  6、被告罗平锌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黄*损失741089.83元,由被告杨建兴对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0820元,由原告黄*负担6246元,由被告罗平锌电、杨建兴负担14574元。

  7、驳回原告陈*秀、刘*强、张*春、王*丽、贾*伟、黄*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知共计176名投资者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158名投资者的起诉相关信息公司已根据规定进行披露,另18起因暂未取得基础文件而未详细披露,但公司已于2020年半年报告中披露诉讼标的总金额、案件进展等信息。对18名投资者起诉的相关信息,公司将于获取详细信息后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公司无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本公告日尚处于上诉期内,上述判决书的最终判决情况、履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无法预估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五、公司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将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为上诉人,上诉标的金额为1,218,174.90元,即本次所涉及6起案件一审法院所判定的赔偿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投资者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共176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21,399,590.77元。在上述176起案件中,76起已陆续开庭审理,6起已取得一审判决书。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事项及上诉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云01民初2550号、(2018)云01民初3299号))。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0-079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1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云南省罗平县罗雄镇长家湾本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置土地及其附着物》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9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置土地及其附着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将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认真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0年9月23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寄:云南省罗平县罗雄镇长家湾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6558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0年9月23日下午17: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云南省罗平县罗雄镇长家湾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登记时间: 2020年9月22日至9月23日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赵  静、杨银兴

  联系电话:0874-8256825

  传    真:0874-8256039

  电子信箱:948534951@qq.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罗平县罗雄镇长家湾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    编:655800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9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14

  2、投票简称:锌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例如:如股东先对某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该议案以先表决的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若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无法再对本次会议任何议案作出相反的表决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9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2020年9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意见表

  ■

  注:1、每一议案均有“同意”、“反对”、“弃权”三种意见,请在确定意见的□内表示你的意见。

  2、每一议案只能有一种意见,多选意见或不选意见均视为对该项议案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0-074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7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厦门泛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泛华”)通知,获悉其持有公司的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0-075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厦门泛华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厦门泛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泛华”)计划在披露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233,95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2020年9月7日,公司接到厦门泛华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获悉厦门泛华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厦门泛华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在本次减持股份前,厦门泛华于2020年7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467,90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厦门泛华本次股份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截止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厦门泛华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雯雯的一致行动人,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不会对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厦门泛华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0-076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9月8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2020年9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董事,并通过电话确认。公司实有董事9名,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收回有效表决票9张。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置土地及其附着物》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20-078”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置土地及其附着物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0年9月24日(星期四)15:00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20-079”的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0-077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9月8日上午11: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2020年9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监事,并通过电话确认。公司实有监事5名,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表决监事5名,收回有效表决票5张。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置土地及其附着物》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拟购置土地及其附着物的后续安排能逐步实现公司专业化下有限多元的产业布局,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和增强抗风险能力。董事会在审议该交易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关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2020年9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置土地及其附着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0-078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置土地及其附着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收购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收购可能存在资产估值风险、标的资产盈利能力波动风险等;

  3.交易完成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可能存在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政策风险等。

  一、交易概述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平锌电”)全资子公司罗平县荣信稀贵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荣信稀贵”)拟以2955万元的预估价收购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罗平县支行(以下简称“罗平农发行”)约75亩商业用地及房屋建筑物/存留机器设备等附着物。该项土地由云南罗平丰瑞粮油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瑞粮油”)以出让方式取得,因丰瑞粮油未能及时还清以上述资产为抵押物向罗平农发行申请的贷款,法院裁定将丰瑞粮油以上述抵押物的所有权利全部转让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并由云南省分行将上述资产转让给罗平农发行。罗平农发行享有以上土地及其附着物的处置权。

  荣信稀贵在罗平锌电董事会审议通过购置土地及其附着物事项后,将通过公开竞拍方式竞拍该项土地及附着物,并最终签署《资产转让协议》。

  本次收购价格以罗平农发行为处置该项抵债资产的处置底价为基础进行收购。罗平农发行聘请资产评估机构,采用清算价格法评法,对处于强制出售、快速变现等非正常市场条件下的抵押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处置底价为2955万元。上述土地估价报告已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罗平县支行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分支机构(非法人)

  注册地: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

  主要办公地点: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

  法定代表人:张*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24217332751B

  主营业务:按金融许可证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兼营范围:代理机动车险、企财险、家财险、货运险、人身意外险*

  2.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交易对手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

  本次荣信稀贵拟购置的土地及附着物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2.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包括账面原值、已计提的折旧或准备、账面净值)和评估价值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

  3.本次收购的核心资产为75亩商业用地,由丰瑞粮油于2005年5月以出让

  方式取得。2011年12月丰瑞粮油以上述资产作为抵押物向罗平农发行申请贷款,后由于丰瑞粮油资金链断裂,罗平农发行发放的该笔贷款形成不良贷款。2013年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13】昆明执字第437号之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接收了该项抵债资产,并于2016年12月23日将其转让给开户行罗平农发行。

  根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内部规定,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农发行所属75亩商

  业用地及附着物未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未进行租赁。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荣信稀贵尚未对该项土地及附属物进行竞拍,尚未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及其相关文件材料。公司将在签订上述材料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无

  六、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土地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根据战略规划并结合罗平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政策,依托上市公司平台将所购土地由荣信稀贵用于开展绿色产品加工及物流服务项目,逐步实现公司专业化下有限多元的产业布局,努力实现流通、实业的战略协同和联动发展。通过收购土地注入公司,也将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和增强抗风险能力。

  2、根据昆明正序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原则,本次拟收购土地及附着物的最低处置价格为强制变现价值。采用的价值变现系数为房屋建筑物60%,机器设备80%,土地使用权50%。如收购土地后按市场公允价值计算,则该项资产将会比拟支付收购价值实现较大增值。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罗平县支行营业执照;

  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罗平县支行拟核实云南罗平丰瑞粮油产业有限公司抵债资产处置底价的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昆正序评报字【2019】第068号);

  5.《执行裁定书》(【2013】昆明执字第437号之一);

  6.《关于转移云南罗平丰瑞粮油产业有限公司抵债务管辖权的通知》。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9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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