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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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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上接A13版)

  十、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状况

  (一)2020年1-6月经审阅的财务数据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但已经申报会计师审阅,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667号”《审阅报告》。

  公司2020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及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86,752.55万元,较上年末增长0.64%,主要系随着2020年上半年经营净利润的实现,资产总额随之增长;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42,611.71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86%,主要系2020年上半年所实现的净利润所致。

  2020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54,534.23万元,同比下滑18.4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4,359.07万元,同比下滑36.9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179.41万元,同比下滑36.08%。2020年上半年,主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内汽车产销量下滑,造成公司收入、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均同步出现下滑。

  2020年1-6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348.35万元,同比下降35.96%,主要是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对于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情况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所引用财务数据的审计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我国爆发新冠肺炎疫情,受疫情影响,公司及上下游产业链一季度复工延迟,汽车整车消费市场也出现明显下滑,对公司一季度及上半年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根据汽车工业协会披露的统计信息,2020年1-3月,国内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47.4万辆和367.2万辆,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45.2%和42.4%,下滑较为明显;自2020年4月起,国内汽车产销量环比及同比均已由负转正,但乘用车产销量环比增长的同时,同比仍处于下降状态;2020年5月乘用车产销量同比增速亦均由负转正,国内汽车市场产销情况逐步回升。2020年1-6月,国内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011.2万辆和1,025.7万辆,同比分别下降16.8%和16.9%;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775.4万辆和787.3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2.5%和22.4%,降幅已较一季度明显收窄,我国汽车市场产销情况逐步恢复。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国内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公司经营业绩随着下游汽车行业产销量的回升而逐步恢复。

  (三)2020年1-9月经营业绩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1-6月经审阅的财务数据和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正在执行的业务合同、已确认收入及历史毛利率、期间费用率等情况,公司预计了2020年1-9月的主要经营业绩指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19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2020年1-9月,预计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7.21%至11.9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下降15.63%至21.4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下滑15.56%至21.71%。随着国内汽车产销量企稳回升,公司2020年1-9月业绩下滑幅度预计较上半年将明显收窄。

  上述2020年1-9月预计经营业绩数据为初步测算结果,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归母净利润,亦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

  综上,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受新冠疫情及下游汽车整车行业产销量下滑等偶发及宏观因素影响,公司2020年上半年尤其是2020年一季度经营业绩出现明显下滑;但自2020年4月开始,国内汽车产销量已逐步企稳回升,公司经营业绩亦逐步好转。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间,公司所处行业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及销售等各项业务运转正常,主要客户、供应商的构成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事项。

  十一、2020年度盈利预测情况

  为有助于投资者对公司及投资于公司的股票作出合理判断,公司编制了盈利预测报告,并经立信会计师审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714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司预计2020年度营业收入137,880.14万元,较2019年度下降3.63%;预计2020年度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7,026.22万元和16,315.15万元,较2019年度分别下降为17.15%和11.46%。

  公司所处行业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公司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及国内汽车市场产销情况逐步回升,公司经营业务和业绩水平已回归正常状态,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从全年盈利预测数据来看,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下滑幅度将较上半年明显收窄,业绩下滑的趋势得到扭转。

  公司盈利预测报告的编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因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公司2020年度的实际经营成果与盈利预测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适用。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

  二、发行人设立及重组改制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公司前身为长华有限,2018年1月15日,长华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至2017年11月30日长华有限的净资产880,098,462.89元为基础,以2.4447:1的比例折合为36,000万股,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2019年5月30日,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联评报字[2019]D-0063号《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涉及的净资产价值追溯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截至2017年11月30日长华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112,181.74万元,增值率为27.46%。

  2018年4月26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F50005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8年4月26日止,各发起人已按规定将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人民币880,098,462.89元,按2.4447:1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3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股本人民币36,000万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2018年4月2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18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等议案。

  2018年5月2日,公司完成整体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82144780309G的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情况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发起人包括2名自然人和1家合伙企业,共计3位发起人股东。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为37,500万股,本次发行不超过4,168万股(含)股票,假设本次足额发行,则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如下:

  ■

  本次发行后的具体股本结构,由公司与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在本次股票发行阶段根据最终发行价格确定的本次新股发行数量确定。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万股

  ■

  (三)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1、自然人股东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单位:万股

  ■

  2、宁波长宏合伙人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宁波长宏成立于2017年11月13日,注册资金3,000.00万元,系公司职工持股平台。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宁波长宏持有发行人3,600.00万股,占总股本9.60%。

  宁波长宏合伙人出资及其在发行人任职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

  ■

  3、宁波久尔合伙人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宁波久尔成立于2018年6月14日,注册资金1,580.00万元,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宁波久尔持有发行人1,500.00万股,占总股本4.00%。

  宁波久尔合伙人出资及其在发行人、发行人子公司及合营公司任职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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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1、自然人股东王长土、王庆系父子关系

  自然人股东王长土、王庆系父子关系。本次发行前,王长土直接持有公司226,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48%,王庆直接持有公司9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2%。

  2、王长土、王庆持有宁波长宏出资份额

  本次发行前,王长土、王庆分别持有公司第三大股东宁波长宏51.67%、21.86%的出资份额,王长土先生为宁波长宏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长宏持有公司36,000,000股,占总股本的9.60%。

  3、王长土、王庆与宁波久尔主要合伙人存在亲属关系

  本次发行前,沈芬、王暖椰分别持有宁波久尔38.67%和39.33%的出资份额,王暖椰系宁波久尔执行事务合伙人。沈芬系王长土的配偶,王庆的母亲,王暖椰系王长土的女儿、王庆的胞妹。

  姚绒绒、王月华分别持有宁波久尔5.33%和5.20%的出资份额,王月华系王长土胞姐,姚绒绒系王月华女儿。

  宁波久尔持有公司1,500万股,占总股本的4.00%。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详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本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汽车金属零部件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具备较强的配套开发、生产制造能力。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形成了以紧固件、冲焊件为核心的两大产品体系,并作为一级供应商向国内主要乘用车制造商供应汽车零部件产品,与东风本田、一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大众、广汽本田、日产中国、东风日产、长安福特、广汽三菱等国内主要合资品牌以及长城汽车、上汽集团、奇瑞汽车、江铃汽车等国内主要自主品牌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了业务的稳步发展。近年来,公司荣获一汽-大众“A级供应商”、“质量最优奖”;上海通用“最佳支持供应商奖”等客户奖项。2016年至2018年,公司连续三年荣获东风本田“优秀供应商”称号;2019年,公司获得东风本田“2019年度供应商NHC发表会华东地区铜奖”。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紧固件和冲焊件。公司紧固件产品包括主要包括螺栓、螺母和异形件三大类,广泛应用于汽车车身、底盘、及动力总成系统,强度等级覆盖汽车常用紧固件及关键部位的高强度紧固件,能够满足各类型乘用车的不同需求。公司冲焊件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车身、底盘、动力总成等部位。

  (三)产品销售方式及渠道

  公司作为整车厂的一级供应商,采用直销的销售方式。公司的客户集中在中国境内,报告期各期,公司国内销售收入均在98%以上。

  1、不同类别产品的销售情况

  公司的产品包括紧固件和冲焊件,报告期内,公司冲焊件销售金额逐年上升,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逐年提高。公司按产品类别分类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不同区域产品的销售情况

  公司的客户主要集中在华中、华东、东北地区。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华中、华东、东北地区销售收入合计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3.56%、84.29%和82.83%。报告期内,公司按区域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3、报告期内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述数据对属于同一控制下客户进行合并计算。其中,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数据包含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上汽通用(沈阳)北盛汽车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东岳动力总成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数据包含大众一汽平台零部件有限公司、大众一汽平台零部件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大众一汽平台零部件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上海大众动力总成有限公司、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大连)有限公司、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和大众一汽发动机(大连)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数据包含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仪征分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均为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8.14%、61.05%和64.52%。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稳定,客户集中度有所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50%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况。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公司报告期各期前5名客户和前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所需主要原材料及主要包装物

  公司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主要为钢材(包含板材和线材),属于典型的大宗商品物资,主要向钢材生产企业控制的钢贸平台企业或者第三方钢贸平台企业购买,公司已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五)行业竞争状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1、紧固件

  2019年,公司紧固件销量为22.46亿件,按每辆乘用车平均所需的紧固件数量及2019年全国汽车产量进行测算,我国每年需要汽车紧固件约1,180.49亿件,公司汽车紧固件的国内市场占有率约为1.90%。

  2、冲焊件

  根据统计,平均每辆汽车包含1500多个冲焊件,汽车制造中有60%-70%的金属零部件需冲压加工成形,钢板材料在不同车型中占汽车自身重量的51%-65%(数据来源:我国汽车冲压件的技术现状与发展趋势研究,姚洪华)。2019年,我国汽车整车产量2,569.93万辆(数据来源:Wind,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据此测算,2019年全国汽车需要冲焊件385.49亿件。2019年,公司冲焊件销量为1.32亿件,公司汽车冲焊件的国内市场占有率为0.30%。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1、主要机器设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机器设备包括压力机、螺丝成型机、冲床、网带式连续热处理炉、冷镦机、螺母成型机、点焊机器人等。

  2、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16项房产取得了房产证。

  吉林长庆、广州长华和宁波长盛存在租赁房产的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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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10宗土地使用权。

  2、商标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20项商标权。

  3、专利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118项专利权,其中发明专利17项。

  4、排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为生产建设项目而购买的排污权指标账面价值1,687.12万元。

  5、域名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注册并拥有的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

  六、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对避免同业竞争均已出具承诺,承诺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二)关联交易

  报告期间内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交易金额及其占同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慈溪市周巷盛信运输户为姚书珍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或接受劳务的交易金额及其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①接受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因银行授信业务,存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关联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18年5月,慈溪长信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更名为慈溪长信投资有限公司,原慈溪长信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于2018年7月24日重新签订。

  ②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单位:万元

  ■

  (2)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资金拆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

  (3)资产收购

  为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推进公司发展,公司进行了同一控制下的业务整合。报告期内,公司先后收购了武汉长源40%股权、长青模具的模具及汽配业务及宁波长盛75%股权。

  ①收购武汉长源40%股权

  2016年9月,长华有限以1,432.00万元的价格向王庆收购其持有的武汉长源4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作价按原始出资额确定。

  2016年10月,亚洲(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接受武汉长源的委托,对武汉长源股东之间拟股权转让涉及的股权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京亚鄂评报字[2016]第10号”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以2016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经评估,武汉长源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1,814.33万元,评估值为1,922.42万元,增值率5.96%。按照此次评估,武汉长源40%股权的评估值为768.97万元。

  2016年武汉长源正式投产,投产当年武汉长源仍为亏损状态,未来预期将实现盈利,交易双方协商按原始出资额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2017年度、2018年度,武汉长源分别实现净利润3,852.53万元、4,423.56万元。

  ②收购长青模具的模具及汽配业务

  2016年12月,长华有限、宁波长盛分别与长青模具签订合同,收购长青模具的模具及汽配业务,交易金额分别为400.35万元、552.77万元,本次交易价格按目标资产的账面价值确定。

  ③收购宁波长盛75%股权

  2017年5月,长华有限以零对价向香港长盛收购其持有的宁波长盛75%股权。同时,香港长盛根据税务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净资产评估价格为依据计算缴纳了股权转让相关的所得税,共计461.56万元。

  (4)股权转让

  为专注主营业务,公司以711.00万元的价格向沈芬转让公司持有的慈溪恒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并于2019年11月7日完成工商变更。2019年10月,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恒力小额贷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并出具“中联评报字【2019】D-0099号”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以2019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进行评估。经评估,恒力小额贷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7,108.33万元,公司原持有恒力小额贷10%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710.83万元。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参考评估值确定,交易价格公允。

  (5)其他关联交易

  2018年度,公司向王长土销售自银行购入的标准黄金投资产品,交易金额为276.80万元,定价参考市场价格。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①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

  

  (下转A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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