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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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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0-076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2019年8月1日,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暨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互众广告(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众广告”)因涉及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纠纷相关方深圳市微连接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微连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导致互众广告银行基本户中的6,822,108.54元及公司银行基本户中的15,975,067.12元被司法冻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1.11.5条的要求,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6日、10月12日、11月6日、12月5日、2020年1月4日、2月5日、3月4日、4月3日、5月8日、6月5日、6月23日、7月9日、8月8日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进展公告》等系列公告,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尚未作出开庭审理的通知,公司正在等待法院对案件开庭的安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核查确认,互众广告银行账户部分资金仍处于被冻结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次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后续解决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诉讼案件处于二审阶段,公司无法判断该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损益的影响。公司已组织律师等相关专业团队积极应诉,以尽快消除部分资金被冻结的风险,使互众广告账户尽快恢复正常;并将在二审判决之后就事项损失部分采取措施向有关责任方追偿,依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本次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深交所于2020年6月12日下发的《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原《上市规则》第11.11.5条之规定已经去除,新《上市规则》中关于第9.4条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9月12日起实施。

  鉴于公司基本户已于2019年8月22日恢复正常,不存在资金被冻结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互众广告银行基本户中的22,770,000元仍处于被冻结状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4.64%;该事项对互众广告的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因此,本次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事项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9.4条之(二)所述“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规定,不存在被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不需要每月定期披露进展公告。因此,公司后续将不再于每月前五个交易日内定期披露事项进展及进行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司将根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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