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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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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0-131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持股比例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 本次权益变动后,桐庐岩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岩嵩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已由7.79%降低至5.00%。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7日收到公司股东岩嵩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岩嵩投资持有公司167,854,1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9%。本次权益变动之后,岩嵩投资持有公司107,729,3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

  2、股东股份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岩嵩投资在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中出具以下承诺:

  1、限售承诺: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六个月无减持本公司股票的计划。

  岩嵩投资严格遵守了在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9月8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八日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光启技术

  股票代码:002625

  信息披露义务人:桐庐岩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梅林路699号B幢423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梅林路699号B幢423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9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技术”)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光启技术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身资金需求

  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和调整其所持有之光启技术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光启技术167,854,136股,占光启技术总股本的7.79%。本次权益变动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光启技术107,729,336股,占光启技术总股本的5.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

  2、股东股份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该公告后3日内,不得再行买卖公司的股票。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股份的权利限制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07,729,336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相关股份未来若发生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及履行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中出具了以下承诺:

  1、股份限售承诺: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六个月无减持本公司股票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了在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光启技术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权益变动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大宗交易以及集中竞价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光启技术董事会办公室

  2、 联系人:张玮皓

  3、 电话:0755-86561658

  4、 传真:0755-8632097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盖章):桐庐岩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张晓霞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盖章):桐庐岩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张晓霞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盖章):桐庐岩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张晓霞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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