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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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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
管理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ST贵人    公告编号:临2020-062

  债券代码:122346          债券简称:14贵人鸟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

  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泉州市奇皇星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以下简称“奇皇星公司”或“申请人”)向法院提出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截至目前,该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2、经奇皇星公司申请,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泉州中院”)决定自2020年9月4日起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公司清算组为临时管理人。泉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泉州中院最终受理公司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3、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十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概述

  1、重整申请情况

  2020年8月12日,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债权人泉州市奇皇星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通知书》,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奇皇星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临2020-0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法院受理上市公司重整前需要履行相关的审查程序,流程相对复杂、耗时较长。为加快公司重整的工作进度,提高重整成功率,经奇皇星公司申请,泉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在预重整期间,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就重整事项进行沟通谈判,临时管理人亦可在预重整工作基础上开展后续工作,从而为后续的重整工作赢得更多时间,加快整体的工作进度,能有效增加重整成功率。

  2、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情况

  2020年9月4日,公司收到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0)闽05破申18号),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决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2020年8月12日,泉州市奇皇星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以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本院申请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整。经泉州市奇皇星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申请,本院决定自2020年9月4日起对该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主要由泉州市政府、晋江市政府、中介机构组成)为临时管理人。预重整期间三个月,临时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按时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的监督,临时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接收债权申报并进行登记、审查;

  (二)调查债务人资产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聘请资产评估机构;

  (三)推动债务人与出资人、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进行协商,制定预重整方案;

  (四)根据案件推进情况提请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预重整方案进行表决;

  (五)监督债务人的经营;

  (六)临时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启动预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泉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有利于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及经营工作的清理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审计评估工作等,并与广大债权人、意向重组方等提前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重整事项的反馈意见和认可程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成功率。

  三、风险提示

  1、2020年8月13日,公司披露了《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临2020-051号),公司债权人向泉州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法院已立案审查。截至目前,该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2、经泉州市奇皇星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申请,泉州中院决定自2020年9月4日起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为临时管理人。泉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泉州中院最终受理公司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果泉州中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

  3、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公司重回健康发展之路。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十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ST贵人    公告编号:临2020-063

  债券代码:122346          债券简称:14贵人鸟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泉州

  中院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2020年9月4日,公司收到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泉州中院”)发来的《通知》((2020)闽05破申18号之一)及《公告》((2020)闽05破申18号),具体内容如下:

  1、《通知》((2020)闽05破申18号之一)的主要内容

  2020年8月12日,泉州市奇皇星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本院申请对你公司进行重整,为有效识别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效率,经泉州市奇皇星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申请,本院决定自2020年9月4日起对你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预重整期间为三个月,并指定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清算组为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期间,由临时管理人根据案件情况开展相关工作,你公司应予以配合。

  在预重整期间,你公司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妥善保管公司财产和印章、证照、账簿、文书等公司资料;

  (二)配合临时管理人履行职责,如实回答询问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勤勉经营管理,妥善维护企业经营和资产价值;

  (四)及时向临时管理人报告可能影响经营和资产价值的重大事项;

  (五)未经临时管理人允许,不得对外清偿债务,但支付维系基本生产所必要的开支或清偿行为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六)未经临时管理人允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七)未经临时管理人允许,不得处置资产;

  (八)未经临时管理人允许,不得新签重大合同;

  (九)积极与出资人、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进行协商,协助制作预重整方案;

  (十)其他应当依法履行的义务。

  2、《公告》((2020)闽05破申18号)的主要内容

  2020年8月12日,泉州市奇皇星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整。由于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经泉州市奇皇星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日提出的书面申请,本院决定自2020年9月4日起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预重整期间三个月。同时指定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0年10月10日前,向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陈埭镇沟西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债权申报办公室;联系人:林律师、陈律师;联系电话:0595-82011182,0595-85092759;邮政编码:362211)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如本院裁定受理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的,债权人无需再另行申报债权,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和债杈人对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本金的审查和确认与正式重整程序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预重整期间拟定的预重整方案与重整程序中制作的重整计划草案的基本内容一致的,有关债权人、出资人对预重整方案的同意视为对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同意。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重整计划草案对预重整方案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并对有关权利人产生不利影响的,或者与有关权利人重大利益相关的,受到影响的权利人有权对重整计划草案重新表决;

  (二)预重整方案表决前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隐瞒重要信息、披露虚假信息,或者预重整方案表决后出现重大变化,影响权利人表决的,相应权利人有权对重整计划草案重新表决。

  如预重整期间需召开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通知

  二、风险提示

  1、2020年8月13日,公司披露了《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临2020-051号),公司债权人向泉州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法院已立案审查。截至目前,该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2、经泉州市奇皇星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申请,泉州中院决定自2020年9月4日起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为临时管理人。泉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泉州中院最终受理公司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果泉州中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

  3、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公司重回健康发展之路。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十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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