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0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4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4日9:15至2020年9月4日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苏州苏站路1588号世界贸易中心B座21层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31日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明宏
8、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授权代表7人,代表股份146,346,6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616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145,915,4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54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31,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5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1,113,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9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681,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31,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55%。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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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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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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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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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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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会议审议了《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了累积投票表决,选举李晓熙女士、单红娣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李晓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975,79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4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42,201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6787%。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李晓熙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2)选举单红娣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975,79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4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42,201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6787%。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单红娣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冯诚、王雅峥
3、结论性意见:华软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编号:2020-091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
公 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4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4日在苏州苏站路1588号世界贸易中心B座2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全体监事投票表决,同意选举李晓熙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新任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五日
附件:
简历
李晓熙,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法律双学位。2007年起,历任原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海外业务部高级项目经理、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高级经理等,2015年11月至2020年7月,担任国家能源集团科技环保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COO);2017年10月-2020年7月,担任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业务部副主任;2017年11月至今,担任科环能投国际能源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7月至今,担任八大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晓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股票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