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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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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0-073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9月3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0年9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财务资助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姑苏兴宏”)拟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新盾保”)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的借款,公司以杭州新盾保100%股权向姑苏兴宏提供质押担保,并由杭州新盾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向杭州新盾保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200万元的借款,杭州新盾保以其本次借款购买的全部机械设备向姑苏兴宏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下浮10%计算,即3.915%/年,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借款期限不超过18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ST博信关于接受财务资助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7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国强先生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特别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新盾保拟与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购买框架协议》,购买不超过8台盾构机设备,合同总金额不超过29,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ST博信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7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国强先生、林泽杭先生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人民币8,1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智通”)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博信智通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900万元增至人民币11,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ST博信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0-07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9月21日(星期一)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ST博信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7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0-072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主营业务增加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本公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目标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鉴于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司存在根据发展需要对计划、目标进行相应调整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概述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2020年8月28日,公司完成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新盾保”)工商注册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ST博信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2020-068)。

  公司根据国家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变化,决定增加公司的主营业务方向,通过子公司杭州新盾保布局重型机械设备租赁及购销业务、商品贸易业务,作为公司未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综合实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特别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杭州新盾保拟与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购买框架协议》,购买不超过8台盾构机设备,合同总金额不超过29,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ST博信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特别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75)。

  二、公司增加主营业务方向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一)重型机械设备租赁及购销业务

  随着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城镇化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我国基础建设在21世纪进入了大规模的施工阶段。截至2019年末,中国内地累计有40个城市开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达6,730.2公里。在“十四五”期间,新增通车里程有望再上新台阶。预计2020年、2021年分别新增地铁通车里程1,208公里和1,594公里,同比增速分别达到28.98%和38.24%。长远来看,地铁远期规划里程达2.7万公里,各大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潜力巨大,为轨道交通、隧道施工所需的重型机械设备租赁及购销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二)商品贸易业务

  2019年,我国国民经济持续保持总体平稳、稳中向好发展态势,工业行业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的深入推进,结构不断优化,运行质量持续向好。当前,随着国内疫情发展进入缓和期,生产秩序逐步恢复,工业行业对各类金属原材料、金属加工产品、煤炭制品、石油制品、化工产品等商品的需求逐渐旺盛,相关贸易日趋活跃。

  三、业务发展目标

  (一)重型机械设备租赁及购销业务

  在轨道交通、隧道施工设备与服务方面,成为能够提供各系列施工机械及配套设备与配套服务的综合供应商。

  (二)商品贸易业务

  布局工业原材料及加工产业链,重点发展上游资源获取能力和面向工厂的原料及制品集成供应服务能力,为相关业务的发展提供强力支撑,成为综合服务能力强的商品流通服务商,打造多元化综合服务供应平台。

  四、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外部风险

  目前,国内外形势复杂严峻,受全球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中美贸易摩擦及新冠疫情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市场供需增速放缓,叠加环保政策的影响,工业行业效益有所下降。商品流通领域的盈利空间受到挤压,市场中的不确定性仍然较大。

  (二)运营风险

  公司在所开展的新业务对公司在资源整合、市场开拓、账款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未能跟上业务类型调整的节奏,公司将面临运营风险。

  (三)行业竞争风险

  行业内企业规模扩张,行业外亦有企业涉足本行业,市场竞争趋于激烈。如果公司不能在成本优化、质量控制等方面保持竞争优势,则会存在盈利能力下滑风险。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重型机械设备租赁及购销业务、商品贸易业务,有利于进行结构调整,快速实现战略转型,深化产业链布局,有助于打造和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获得较高的经营收益,从而提升公司的整体利润,预计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公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目标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鉴于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司存在根据发展需要对计划、目标进行相应调整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0-074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姑苏兴宏”)拟为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股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新盾保”)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的借款,公司以杭州新盾保100%股权向姑苏兴宏提供质押担保,并由杭州新盾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向杭州新盾保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200万元的借款,杭州新盾保以其本次借款购买的全部机械设备向姑苏兴宏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下浮10%计算,即3.915%/年,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借款期限不超过18个月。

  ●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为解决上市公司资金困难,苏州姑苏区政府会同各方组建纾困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给予公司流动资金支持,帮扶博信股份尽快拓展业务,增加营收,迈入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轨道。姑苏兴宏拟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提供财务资助。

  一、接受财务资助并提供担保事项概述

  (一)概述

  姑苏兴宏拟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的借款,公司以杭州新盾保100%股权向姑苏兴宏提供质押担保,并由杭州新盾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向杭州新盾保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200万元的借款,杭州新盾保以其本次借款购买的全部机械设备向姑苏兴宏提供抵押担保(本次购买的机械设备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ST博信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75)),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下浮10%计算,即3.915%/年,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借款期限不超过18个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接受财务资助并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杨国强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同时为杭州欣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欣博”)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锦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欣博是姑苏兴宏的有限合伙人。根据姑苏兴宏合伙协议约定,除日常事务型工作外,决定其他事项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即杭州欣博对姑苏兴宏的经营决策能够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及审慎原则,姑苏兴宏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人基本情况

  提供财务资助方名称: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地点:东美巷34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苏润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09月03日

  合伙期限:2020年09月03日至2023年09月02日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博信股份与姑苏兴宏借款合同

  1、合同主体:

  甲方: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资金用途: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3、合同主要条款:

  (1)甲方向乙方借款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000,000元,大写为人民币捌仟伍佰万元整;

  (2)甲方向乙方借款的期限为不超过18个月;

  (3)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下浮10%计算,即3.915%/年,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

  (4)款项按照甲方要求分批投放,利息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5)甲方应于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日,向乙方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及利息;

  (6)甲方若要提前偿还款项,必须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利息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7)担保方式:甲方以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100%股权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杭州新盾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杭州新盾保与姑苏兴宏借款合同

  1、合同主体

  甲方: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资金用途:

  购买营运所需机械设备及补充杭州新盾保营运资金

  3.合同主要条款:

  (1)甲方向乙方借款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2,000,000元,大写为人民币贰亿伍仟贰佰万元整;

  (2)甲方向乙方借款的期限为不超过18个月;

  (3)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下浮10%计算,即3.915%/年,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

  (4)款项按照甲方要求分批投放,利息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5)甲方应于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日,向乙方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及利息;

  (6)甲方若要提前偿还款项,必须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利息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7)担保方式:1)甲方以其本次借款购买的全部机械设备向乙方提供抵押担保;2)公司为甲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担保人、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2栋

  法定代表人:王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23,000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日用杂品、家居饰品、婴儿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润滑油、汽车零配件、办公设备耗材、电力设备、光电产品、机电设备、计算机设备;通讯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维护和销售;商务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增值电信业务;通讯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及技术服务;光电产品、通讯器材、机电设备、计算机设备的安装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移动通讯终端(包括移动电话机、数据终端)、通讯器材、通讯器材周边产品及零配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维修、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二)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A-B102-1418室

  法定代表人:林泽杭

  注册资本:人民币4,8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持有杭州新盾保100%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对其实缴出资,新盾保尚未开展业务,无信用评级,其资产总额、负债总额、银行贷款总额和流动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为零,无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等。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姑苏兴宏借款人民币8,500万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公司以杭州新盾保100%股权向姑苏兴宏提供质押担保,并由杭州新盾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自担保书出具之日起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无反担保措施。

  杭州新盾保拟向姑苏兴宏借款人民币2.52亿元,用于购买营运所需机械设备及补充营运资金,杭州新盾保以其本次借款购买的全部机械设备向姑苏兴宏提供抵押担保(本次购买的机械设备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ST博信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75)),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自担保书出具之日起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无反担保措施。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以及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与姑苏兴宏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七、接受财务资助并提供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姑苏兴宏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提供财务资助,系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支持和信心,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发展及资金需求,能够更好地助力公司新业务开展,推进公司业务升级,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笔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

  八、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国强先生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进行上述关联交易,并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已在董事会会议前审核了上述关联交易的有关资料。审计委员会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认为本次关联方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利率水平不高于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有利于公司补充营运资金,同意公司接受关联方姑苏兴宏提供的财务资助,并将此项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接受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的财务资助并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购买营运所需机械设备及补充运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接受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的财务资助并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体现了公司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鉴于本次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程序依法合规,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0-075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盾保”)与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投租赁”)签署《购买框架协议》,合同总金额不超过29,00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风险较小,对公司的经营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累计与金投租赁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元。

  为改善公司经营状况,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拟向金投租赁购买盾构机设备,用于生产经营。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拟与金投租赁签订《购买框架协议》,杭州新盾保拟以不超过29,000万元的价格向金投租赁购买总数不超过8台的盾构机设备。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杭州新盾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投租赁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国强先生为公司董事,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林泽杭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在金投租赁任职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及第10.1.6条的有关规定,金投租赁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法人名称: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地:浙江省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心北路99号管委会大楼503B室

  法定代表人:杨国强

  注册资本:30,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交易咨询;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汽车销售;二手车经纪;二手车经销;汽车租赁;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Jin Hong Investment(Hong Kong)Co,Limited持股50%。

  主要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近三年,金投租赁在公用事业、重型装备、特种设备、数据中心、绿色节能、医疗健康等重点领域积极拓展以企业集团、上市公司、行业龙头、战投企业等为主要目标客户的交易对手,已累计完成了近140亿元资金投放;同时通过构建“租赁+”的业务模式,为客户提供更加完善的综合金融服务,初步形成了以融资租赁、以融资租赁、经营租赁、资产管理、商业保理、供应链金融为核心的综合金融服务生态圈。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投租赁总资产为6,085,462,276.28元,净资产为1,470,275,111.85元,金投租赁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454,577,856.99元,净利润为138,653,408.02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盾构机设备,总数不超过8台,总价不超过29,000万元。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江苏金证通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拥有的部分机器设备及在建工程—设备资产评估报告》(金证通评报字【2020】第0150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8月17日,采用成本法评估,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账面价值为20,596.19万元,评估价值20,775.57万元,增值额179.38万元,增值率0.87%;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设备账面价值为7,433.63万元,评估价值7,474.05万元,增值额40.42万元,增值率0.54%;本次评估范围所涉及的机器设备及在建工程-设备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合计为人民币28,249.62万元。

  (三)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本次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参考评估结果并结合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体

  买方: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

  卖方: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

  不超过8台盾构机设备。

  (三)交易价格

  总金额不超过29,000万元。

  (四)价款支付方式

  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购买价款。

  (五)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买方股东大会批准(买方股东大会批准决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且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如无买方股东大会批准决议,则本协议自始不生效。

  (六)违约责任

  卖方逾期交货的,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每天按购买总价的万分之八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验收标准的,买方可以拒收或退货,卖方应退还买方已付的货款并支付购买总价的20%的违约金;买方也可要求卖方在限定期限内更换,如果卖方在买方确定的换货时间内仍未能更换货物,按照前述逾期交货情形处理。

  所有卖方应支付买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买方有权从应支付卖方任何款项中扣除。

  本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支付守约方的损失的,违约方应按照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本合同所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维权成本和费用。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预计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以及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与金投租赁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特别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国强先生、林泽杭先生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进行上述关联交易,并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已在董事会会议前审核了上述关联交易的有关资料。审计委员会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同意公司与金投租赁发生本次关联交易,并将此项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参考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结果并结合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价格原则,没有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交易的开展有利于公司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程序依法合规,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0-076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智通”)

  ●增资金额: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股份”、“公司”)拟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人民币8,1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实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优化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资产负债结构,改善财务状况,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整体营运能力,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资概述

  公司拟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人民币8,1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博信智通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900万元增至人民币11,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次增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增资方式:现金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2、博信智通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苏州市朱家湾街8号3号楼1603-2室

  (4)法定代表人:陈园照

  (5)注册资本:2,9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7年10月23日

  (7)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日用杂品、家居饰品、通讯终端设备(除地面卫星接收设备外)、婴儿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润滑油、汽车零配件、办公设备耗材、医疗器械、电力设备,光电产品,机电设备,计算机设备;通讯系统设备(除地面卫星接收设备外)的技术开发、维护和销售;商务信息咨询;通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通讯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及技术服务;光电产品、通讯器材(除地面卫星接收设备外)、机电设备、计算机设备的安装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通讯器材、通讯器材周边产品及零配件的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维修、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9)博信股份及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2019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表示认可和理解,鉴于现有事实情况,公司相关会计处理已尽可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后续如有更好的会计处理方式,公司会尽快解决以消除保留意见带来的影响。

  3、增资前后子公司股权结构

  ■

  三、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目的在于优化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的资产负债结构,改善财务状况,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整体营运能力。本次增资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增资系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加强对博信智通经营活动的管理,完善其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做好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0-077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21日14点45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3栋16层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21日

  至2020年9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及上述董事候选人简介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ST博信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73)等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9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3栋16层;

  3、登记方式:(1)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2)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0年9月18日下午 16:30前送达至公司,且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朱洁

  联系电话:0512-68856070

  传真号码:0512-68856098-7021

  邮箱:600083@boxinholding.com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3栋16层

  2、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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