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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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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0-057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0-057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公司于2020年9月2日起正式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3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9月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A股数量为349,999,933股,占公司A股的比例约为1.0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01%,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5.7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5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998,774,693.72元(含佣金等其它固定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交易时间回购股份: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5,739,209,413股的25%。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4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0-058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0-058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并于2020年9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55)。截至2020年9月3日,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回购期间相关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3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截至2020年9月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A股数量为349,999,933股,占公司A股的比例约为1.0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01%,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5.7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5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998,774,693.72元(含佣金等其它固定费用)。至此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回购方案的数量上限,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实际实施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已按既定方案完成回购。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四、回购股份用途及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方案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49,999,933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交易时间回购股份: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5,739,209,413股的25%。

  六、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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