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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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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0-032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交通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本着诚信、平等、双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框架性、意向性的约定。后续具体项目合作事宜将另行商议和约定。本协议的具体实施和进展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业务,目前无法预计本合作协议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的影响。如协议顺利实施和推进,将助力公司项目发展。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期以来一直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保持良好合作关系。2020年9月4日,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在宁夏银川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交通银行将为公司提供“授信200亿元、蕴通供应链业务、结算业务、现金管理、财务顾问、国际业务”等九大金融服务,以实现双方长期合作、共同发展、银企双赢目标。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3.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4.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5.主营业务: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等。

  (二)公司与交通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双方后续的合作将以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若后续实际发生具体交易,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合作内容

  1.授信业务

  根据甲方的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在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和乙方信贷要求的情况下,乙方将在未来三年内,向甲方提供总额为人民币200亿元意向性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进出口贸易融资、并购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应收账款融资、内保外贷、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以乙方及其分支机构与甲方及下属各企业签署的相关业务合作协议为准。

  2.蕴通供应链业务

  鉴于甲方为大型企业集团,具有较多的上游供应商、下游经销商,乙方将为甲方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蕴通供应链”,以更好地促进甲方原材料、设备采购及产品销售,提升甲方供应链价值,同时扩大乙方及其分支机构对甲方的服务领域。

  3.结算业务

  乙方根据有关规定,按甲方需求,为甲方及下属各企业开立所需的各类本外币账户。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安全、高效的本外币结算服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转账、汇票、支票、本票、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人民币结算服务和外币汇划、进口代收、结汇、售汇、付汇等国际结算服务。

  4.现金管理服务

  乙方将根据甲方现金管理需求提供网上银行及蕴通账户服务,通过各种结算服务和授信产品的组合运用,建立满足甲方个性化需求的资金管理模式和运作方案,协助甲方在集团财务管理、流动资金安排、票据集中管理等领域优化流程、提升效率,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5.投资银行业务

  乙方将充分利用自身及其子公司所属的证券、信托、保险、租赁等行业方面的资源,为甲方提供并购贷款、短期融资券承销发行、中期票据承销发行、信托计划、融资租赁等多种投资银行业务。

  6.财务顾问服务

  根据甲方经营发展需要,乙方将充分利用在信息、知识、人才、产品、渠道等方面的综合优势,为甲方提供各项财务顾问(包括企业资信调查、项目融资策划、银团贷款顾问、财务制度顾问、财务重组顾问、收购兼并顾问等)与咨询(包括信息咨询、资信证明、资信调查等)服务,有效支持甲方进行战略调整、资产管理改革和产业结构升级。

  7.国际业务

  乙方将根据甲方经营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优质的国际业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跨境人民币业务、国际结算、内保外贷、海外并购、境外直贷等,为甲方量身定做资金理财方案、提供外币风险管理的建议及服务等。

  8.理财服务

  乙方将借助强大的资金管理能力和广泛的资金运用渠道,协同基金、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合作伙伴,为甲方提供权益类、固定收益类、衍生工具类等各项代理投资理财服务,为甲方度身定制资金运用配置方案,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得稳健投资回报。

  9.私人金融服务

  乙方将利用自身私人金融业务优势,向甲方员工提供高水平和便捷的私人金融服务。

  10.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除非另有约定,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

  11.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本协议终止后,不影响协议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各项合同的法律效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有助于交通银行继续配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积极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各类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及资金管理能力。公司与交通银行进一步稳固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整合双方优势资源,实现合作共赢,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重要的金融支持,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本着诚信、平等、双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框架性、意向性的约定。后续具体项目合作事宜将另行商议和约定。本协议的具体实施和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业务,目前无法预计本合作协议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的影响。如协议顺利实施和推进,将助力公司项目发展。

  (三)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双方后续的合作将以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若后续实际发生具体交易,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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