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红杉信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杉信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杉聚业”)分别持有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2,731,428股、15,154,284股(合计持有37,885,712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5.68%、3.79%(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9.47%),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 年12月1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披露了《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杉信远、红杉聚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届满,红杉信远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3日减持公司股份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红杉聚业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3日减持公司股份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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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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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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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