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9月0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5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188号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唐安斌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陈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李刚先生、宗跃强先生、李文权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分项表决情况: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 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限售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议案2为逐项表决的议案,表决结果如前所述。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表决同意的股数均超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均获得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20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东材科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刚、费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