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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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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0-094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3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606单元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涛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霸州云谷”)和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谷固安”)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运营研发资金及设备采购的需要。公司拟与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租赁”)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以公司持有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18.1818%的股权进行质押,为霸州云谷、云谷固安与长城租赁在约定的主债权期间(自2019年9月19日起至2029年9月19日止)内开展的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追加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5亿元的质押担保。同时,在主债权期间内签署具体回租融资租赁合同时,公司将与长城租赁签署《保证合同》,为每笔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信用担保,两种担保方式皆为同一笔融资债务提供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9月18日(星期五)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由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实际召开日期早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日期,公司将拟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的届次由“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调整为“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除届次调整外,拟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等安排均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调整2020年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届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0-097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届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92),原定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鉴于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此,现将拟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届次由原定的“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调整为“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除会议届次调整外,原定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议案等均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

  附件: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9月25日(星期五)下午15:00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星期五)下午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2020年9月25日上午9:15至2020年9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0年9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21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凡是于2020年9月2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名称

  1、《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提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2020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时间:2020年9月24日(星期四)17:00止。

  (二) 登记方式:

  1、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3、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以2020年9月24日17:00前送达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606单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606单元

  (二)邮政编码:100027

  (三)联系电话:010-84059733

  (四)指定传真:010-84059359

  (五)电子邮箱:IR@visionox.com

  (六)联系人:魏永利

  (七)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7”,投票简称为“维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字):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0-095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曾分别于2019年9月18日和2020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90)和《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公司分别为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谷固安”)和全资子公司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霸州云谷”)与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租赁”)开展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信用担保,并签署了《保证合同》,担保具体情况详见相关公告。

  2.为满足霸州云谷和云谷固安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运营研发资金及设备采购的需要。公司拟与长城租赁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以公司持有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18.1818%的股权进行质押,为霸州云谷、云谷固安与长城租赁在约定的主债权期间(自2019年9月19日起至2029年9月19日止)内开展的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含之前两笔业务)追加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5亿元的质押担保。本次担保额度不计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

  除上述最高额质押担保外,霸州云谷、云谷固安与长城租赁在主债权期间内签署具体回租融资租赁合同时,公司将与长城租赁签署《保证合同》,为每笔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信用担保,信用担保将占用公司年度担保额度。公司将在具体合同签署后的两个交易日内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具体业务的担保进展情况。

  3.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9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299944507U

  3.法定代表人:梁哲

  4.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民主路75号

  7.成立日期:1996年2月2日

  8.经营范围:金融业务(具体经营范围以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新银监复〔2014〕190号批准文件为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2MA07T0QG8Y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兴产业示范区

  5.法定代表人:程涛

  6.注册资本:2,053,000 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6年6月23日

  8.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配套元器件、机器设备及零配件、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辅助设备;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云谷固安为公司直接持股53.73%的控股子公司,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持有云谷固安46.27%的股份。

  10.主要财务数据(201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11.云谷固安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二)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81MA07T1UN3C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泰山路东

  5.法定代表人:王芳

  6.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6年6月24日

  8.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配套元器件、机械设备及零配件、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辅助设备;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霸州云谷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201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11.霸州云谷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四、《最高额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质权人: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出质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一: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债务人二: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主合同:指在主债权期间,质权人与债务人连续签订的具体约定租金金额、租金支付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等事项的各份《融资租赁合同》/《回租租赁合同》及其附件,以及对该等合同的补充、修改等所形成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文件的统称。

  2.主债权期间自2019年9月19日起至2029年9月19日止,该期间的截止日系指质权人向债务人依据主合同及买卖合同约定支付最后一笔租赁物购置价款之日,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不受该期间截止日的限制。

  3.质押担保的主债权限额

  3.1本合同项下出质人质押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5亿元;在前述限额范围内,主债权期间内发生的以及虽然发生在主债权期间之前但经各方确认包括在本合同质押担保范围之内的各项债权,皆属于本合同的质押担保范围。

  3.2各方确认:在计算主债权最高限额时,以主债权期间届满时各主合同项下累计发生的各项债权的余额计算。已经清偿、冲抵、豁免、转让或其他方式处分的部分不计入主债权最高限额内。

  4.质权的效力范围

  本合同项下质押权的效力及于质押权利的从权利、所产生孳息,以及因质押权利灭失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及其他替代利益。

  5.质押财产: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为出质人持有的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18.1818%股权。质押财产基本情况如下(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6.合同的生效及质权的设立

  本合同自出质人(如为自然人)签字或盖章、各方(如出质人为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出质人有义务协助办理登记等相关的法定公示手续,使质权有效设立并具有完全的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霸州云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优良,具备充足的偿还债务能力;云谷固安为公司直接持股53.73%的控股子公司,资产优良,虽然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霸州云谷和云谷固安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上述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的利益。云谷固安未对公司提供反担保,但其是公司控股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金额为1,902,690.79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7.0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075,942.20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1.86%,对子公司担保为826,748.59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七、备查文件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最高额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0-096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9月18日(星期五)下午15:00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星期五)下午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2020年9月18日上午9:15至2020年9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0年9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14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凡是于2020年9月14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名称

  1、《关于为控股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提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2020年9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时间:2020年9月17日(星期四)17:00止。

  (二) 登记方式:

  1、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3、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以2020年9月17日17:00前送达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606单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606单元

  (二)邮政编码:100027

  (三)联系电话:010-84059733

  (四)指定传真:010-84059359

  (五)电子邮箱:IR@visionox.com

  (六)联系人:魏永利

  (七)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7”,投票简称为“维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字):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0-098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9月25日(星期五)下午15:00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星期五)下午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2020年9月25日上午9:15至2020年9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0年9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21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凡是于2020年9月2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名称

  1、《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提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2020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时间:2020年9月24日(星期四)17:00止。

  (二) 登记方式:

  1、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3、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以2020年9月24日17:00前送达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606单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606单元

  (二)邮政编码:100027

  (三)联系电话:010-84059733

  (四)指定传真:010-84059359

  (五)电子邮箱:IR@visionox.com

  (六)联系人:魏永利

  (七)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7”,投票简称为“维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字):

  委托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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