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113号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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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董事长施清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1.01发行股票的种类与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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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1.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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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1.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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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1.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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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1.05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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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1.06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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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1.07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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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1.08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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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1.09募集资金运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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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2、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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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3、关于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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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4、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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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5、关于公司与沈卫锋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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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6、关于终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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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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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8、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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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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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议案1逐项表决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相关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其中:
议案1、2、3、7回避股东为福华环球有限公司、嘉兴市创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市华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议案5、6回避股东为嘉兴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市华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范瑞林、王玉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