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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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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
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0-127

  转债代码:113556        转债简称:至纯转债

  转股代码:191556        转股简称:至纯转股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

  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0]90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已制定了新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具体以公司后续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0-128

  转债代码:113556        转债简称:至纯转债

  转股代码:191556        转股简称:至纯转股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平湖合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湖合波”)持有公司股份1,508,14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60,033,854股的0.5800%;上海蒲锐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蒲锐迪”)持有公司股份1,478,14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5684%;上海颀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颀瑞”)持有公司股份584,79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2249%; 平湖合波、上海蒲锐迪、上海颀瑞及其一致行动人赵浩先生、平湖波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湖波威”)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605,31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8.6932%。

  股东吴海华先生持有公司非限售流通股7,23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780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依据吴海华先生IPO时的承诺:在减持股份时,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减持意向,自做出公告减持意向三个交易日后可进行股份转让,如公告后二十个交易日内未完成减持,继续减持时需要重新履行上述公告程序。

  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吴海华先生计划在遵守上述承诺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超过1,8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0.6922%。

  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平湖合波在未来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超过814,396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3132%;股东上海蒲锐迪在未来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超过798,199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3070%;股东上海颀瑞在未来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超过315,79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1214%;平湖合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蒲锐迪、上海颀瑞本次拟合计减持不超过1,928,38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416%。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平湖合波、上海蒲锐迪、上海颀瑞、吴海华先生的减持计划告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注:上表中的减持比例按当时减持结果公告披露时的总股本计算。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股东吴海华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至纯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至纯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吴海华先生出具了如下持股意向:

  1、在以下期限内将不得转让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A 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B 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C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D 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期间。

  2、未来转让股份的方式

  未来在股份转让的条件满足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转让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3、未来转让股份的数量

  在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的,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数量的100%。

  4、公告承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时,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转股意向予以公告,在公告中需明确预计减持的股份数量或者预计减持的股份数量区间。

  5、未来转让股份的期限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自做出公告减持意向三个交易日后可进行股份转让,如公告后二十个交易日内未完成减持,继续减持时需要重新履行上述公告程序。

  6、未履行承诺需要承担的后果

  如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按照持股意向说明转让股份,则转让股份所得归本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转让股份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公司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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