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9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0-076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7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1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物业的议案》。

  《英飞拓:关于对外出租物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详见2020年9月3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9月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0年9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79),刊载于2020年9月3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0-077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7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1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郭曙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华元柳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物业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外出租物业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英飞拓:关于对外出租物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详见2020年9月3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0-078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租物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物业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及业务转型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将原计划用于扩大规模建设用厂房进行出租,以提升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园区的英飞拓大楼用于对外出租,承租人为深圳英飞好成产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好成”),租赁期限为12年,公司预计至承租期满累计可取得租金收入约12,223.13万元。

  英飞好成计划引进一批有质量、有未来科技、有市场前景的高新科技产业,将园区打造成龙华区高科技集聚的高地。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出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英飞好成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BJEM19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郝文会

  5、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6、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二路3号益鹏工业园2栋510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信息咨询;自有物业租赁,从事信息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8、与公司关系:英飞好成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经查询,英飞好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深圳英飞好成产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书》主要内容如下:

  1、租赁物业: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园区英飞拓大楼园区范围内的所有的建筑物及配套设施。

  2、租赁面积:暂定20,860㎡,双方约定该租赁建筑物园区内的计算租金方法按建筑物房产证的面积为基准测量计算,多退少补。

  3、租赁期限:12年。免租期为5个月,免租期届满之次日进入起租期。

  4、租金计算及支付安排

  本合同租赁场地计租面积20,860㎡,租金单价为人民币33.28元/平方米/月(租金价格为含税价),每隔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8%。英飞好成每月15日前将本月租金足额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公司。

  5、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租赁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6、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对外出租物业可以提升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对公司经营情况将产生一定积极影响。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出租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对外出租物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盈利水平,提升对上市公司股东的回报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出租物业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1、本租赁合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2、合同履行期限较长,租金按月支付,如日后交易对方经营情况恶化,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按时收款的风险,如合同在执行过程中遇相关法规政策变更或交易对方履约能力降低,则存在不能继续履约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英飞好成与公司签署的《租赁合同书》。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