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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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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东方时尚           公告编号:临2020-072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投资”)。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37.76减少至32.76%。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发来的《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关于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8月31日,东方时尚投资、徐雄与北京大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兴投资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东方时尚投资拟向大兴投资集团协议转让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9,4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00%,以上股权转让完成后,东方时尚投资持有公司192,601,2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76%,其一致行动人徐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1,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5%,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39.80%。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东方时尚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

  注:尾差系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之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徐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750506045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19号东方时尚驾校西配楼106室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销售百货、办公用品、机电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工艺美术品、针纺织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转让方的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徐雄;

  任职情况: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总裁;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三)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大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海涛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33037673XH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科苑路18号1幢C1户型1层1064室

  经营范围:资产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园林绿化管理;会议服务;经济贸易咨询;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产品(不含电动自行车)、家庭用品、通讯器材、装饰材料;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翻译服务;企业管理;工程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出租办公用房;软件开发。(“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协议主要内容

  2020年8月31日,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及徐雄与北京大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协议转让当事人:

  甲方: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徐雄

  丙方:北京大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本次股份转让:

  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本协议列明的条件,向丙方转让标的股份,即其所持有的东方时尚29,400,000股流通股份,约占本协议签署日东方时尚总股本的5%,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标的股份。

  2、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

  2.1  各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一致确认: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即2020年8月28日)上市公司股份收盘价的90%,即人民币20.47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601,818,000元。

  2.2  本协议签署后的5个工作日内,丙方将首笔股权转让款即人民币21,000万元(大写:贰亿壹仟万元整)支付至甲方指定的以下账户:

  账户名: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

  账 号:020001140902461642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2.3  标的股份全部过户至丙方证券账户后的5个工作日内,丙方将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即人民币21,000万元(大写:贰亿壹仟万元整)支付至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指定账户。

  2.4  丙方于本协议约定的交割日起四年届满之日起1个月内,将剩余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即人民币181,818,000元(大写:壹亿捌仟壹佰捌拾壹万捌仟元整)支付至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指定账户。

  3、股份转让交割条件

  3.1  本次股份转让以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被丙方书面豁免作为交割条件:

  3.1.1  本次股份转让获得甲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3.1.2  本次股份转让获得丙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3.1.3  各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和保证均真实、准确、完整;

  3.1.4  各方已履行应于交割日前履行的各项承诺,不存在本协议项下违约行为;

  3.1.5  自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未出现导致上市公司、标的股份或甲方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

  3.1.6  甲乙双方就本次股份转让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且丙方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确认文件;

  3.1.7  甲乙双方就本次股份转让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且上市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全部《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丙方已经被登记为上市公司股东并持有标的股份;

  3.1.8  与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的所有交易文件均已签署并生效;

  3.1.9  甲方已向丙方提供签署及履行本次股份转让相关所有交易文件所需的所有内部决议文件及外部批准文件(如有)。

  4、标的股份的交割

  4.1  本协议约定的本次股份转让交割条件被全部满足或被丙方书面豁免的,视为交割条件达成。

  4.2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标的股份中过户至丙方的证券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北京大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B883063111

  4.3上市公司就本次股份转让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全部《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的次日为交割日。

  5、承诺

  5.1  在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应当且应促使上市公司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等证券监管机构和登记结算机构的要求尽快申请确认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并尽快且不晚于2020年9月11日前完成本协议约定的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5.2  为履行本协议,甲方应签署、准备并提交应由甲方签署、准备并提交的全部文件。

  5.3  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登记或交易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并督促上市公司办理与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方时尚

  股票代码:60337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19号东方时尚驾校西配楼106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19号东方时尚驾校西配楼106室

  一致行动人:徐雄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19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0年8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直接和间接持有东方时尚股份外,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目的是优化持股结构,为上市公司引入有实力的投资者。

  二、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时尚投资持有公司222,001,2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76%,其一致行动人徐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1,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5%,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44.8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时尚投资持有公司192,601,2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76%,其一致行动人徐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1,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5%,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39.80%。

  二、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时尚投资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2020年8月31日,东方时尚投资、徐雄与大兴投资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东方时尚投资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让东方时尚投资持有的东方时尚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40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5%。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东方时尚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没有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没有就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四、权益变动所涉及协议主要内容

  2020年8月31日,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及徐雄与北京大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协议转让当事人:

  甲方: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徐雄

  丙方:北京大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本次股份转让:

  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本协议列明的条件,向丙方转让标的股份,即其所持有的东方时尚29,400,000股流通股份,约占本协议签署日东方时尚总股本的5%,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标的股份。

  2、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

  2.1  各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一致确认: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即2020年8月28日)上市公司股份收盘价的90%,即人民币20.47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601,818,000元。

  2.2  本协议签署后的5个工作日内,丙方将首笔股权转让款即人民币21,000万元(大写:贰亿壹仟万元整)支付至甲方指定的以下账户:

  账户名: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

  账 号:020001140902461642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2.3  标的股份全部过户至丙方证券账户后的5个工作日内,丙方将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即人民币21,000万元(大写:贰亿壹仟万元整)支付至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指定账户。

  2.4  丙方于本协议约定的交割日起四年届满之日起1个月内,将剩余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即人民币181,818,000元(大写:壹亿捌仟壹佰捌拾壹万捌仟元整)支付至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指定账户。

  3、股份转让交割条件

  3.1  本次股份转让以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被丙方书面豁免作为交割条件:

  3.1.1  本次股份转让获得甲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3.1.2  本次股份转让获得丙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3.1.3  各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和保证均真实、准确、完整;

  3.1.4  各方已履行应于交割日前履行的各项承诺,不存在本协议项下违约行为;

  3.1.5  自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未出现导致上市公司、标的股份或甲方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

  3.1.6  甲乙双方就本次股份转让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且丙方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确认文件;

  3.1.7  甲乙双方就本次股份转让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且上市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全部《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丙方已经被登记为上市公司股东并持有标的股份;

  3.1.8  与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的所有交易文件均已签署并生效;

  3.1.9  甲方已向丙方提供签署及履行本次股份转让相关所有交易文件所需的所有内部决议文件及外部批准文件(如有)。

  4、标的股份的交割

  4.1  本协议约定的本次股份转让交割条件被全部满足或被丙方书面豁免的,视为交割条件达成。

  4.2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标的股份中过户至丙方的证券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北京大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B883063111

  4.3上市公司就本次股份转让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全部《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的次日为交割日。

  5、承诺

  5.1  在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应当且应促使上市公司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等证券监管机构和登记结算机构的要求尽快申请确认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并尽快且不晚于2020年9月11日前完成本协议约定的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5.2  为履行本协议,甲方应签署、准备并提交应由甲方签署、准备并提交的全部文件。

  5.3  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登记或交易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并督促上市公司办理与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除前述建议变动情况外,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东方时尚投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徐雄先生的身份证明文件

  3、东方时尚投资、徐雄与受让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具体查询地址如下: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19号

  联系人:季冬鹏

  电话:010-53223377

  传真:010-61220996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雄

  一致行动人:徐雄

  2020年8月31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东方时尚

  股票代码:603377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大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科苑路18号1幢C1户型1层1064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6号院兴创大厦1804室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0年8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上市公司价值的认可,拟通过本次权益变动获得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提升上市公司价值。

  二、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东方时尚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9,4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

  二、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大兴投资集团以协议转让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2020年8月31日,大兴投资集团与徐雄、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东方时尚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40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5%。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东方时尚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外,交易各方未在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上设定其他权利。

  四、《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年8月31日,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及徐雄与北京大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协议转让当事人:

  甲方: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徐雄

  丙方:北京大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本次股份转让:

  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本协议列明的条件,向丙方转让标的股份,即其所持有的东方时尚29,400,000股流通股份,约占本协议签署日东方时尚总股本的5%,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标的股份。

  2、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

  2.1  各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一致确认: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即2020年8月28日)上市公司股份收盘价的90%,即人民币20.47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601,818,000元。

  2.2  本协议签署后的5个工作日内,丙方将首笔股权转让款即人民币21,000万元(大写:贰亿壹仟万元整)支付至甲方指定的以下账户:

  账户名: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

  账 号:020001140902461642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2.3  标的股份全部过户至丙方证券账户后的5个工作日内,丙方将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即人民币21,000万元(大写:贰亿壹仟万元整)支付至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指定账户。

  2.4  丙方于本协议约定的交割日起四年届满之日起1个月内,将剩余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即人民币181,818,000元(大写:壹亿捌仟壹佰捌拾壹万捌仟元整)支付至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指定账户。

  3、股份转让交割条件

  3.1  本次股份转让以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被丙方书面豁免作为交割条件:

  3.1.1  本次股份转让获得甲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3.1.2  本次股份转让获得丙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3.1.3  各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和保证均真实、准确、完整;

  3.1.4  各方已履行应于交割日前履行的各项承诺,不存在本协议项下违约行为;

  3.1.5  自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未出现导致上市公司、标的股份或甲方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

  3.1.6  甲乙双方就本次股份转让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且丙方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确认文件;

  3.1.7  甲乙双方就本次股份转让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且上市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全部《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丙方已经被登记为上市公司股东并持有标的股份;

  3.1.8  与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的所有交易文件均已签署并生效;

  3.1.9  甲方已向丙方提供签署及履行本次股份转让相关所有交易文件所需的所有内部决议文件及外部批准文件(如有)。

  4、标的股份的交割

  4.1  本协议约定的本次股份转让交割条件被全部满足或被丙方书面豁免的,视为交割条件达成。

  4.2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标的股份中过户至丙方的证券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北京大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B883063111

  4.3上市公司就本次股份转让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全部《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的次日为交割日。

  5、承诺

  5.1  在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应当且应促使上市公司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等证券监管机构和登记结算机构的要求尽快申请确认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并尽快且不晚于2020年9月11日前完成本协议约定的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5.2  为履行本协议,甲方应签署、准备并提交应由甲方签署、准备并提交的全部文件。

  5.3  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登记或交易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并督促上市公司办理与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徐雄先生、东方时尚投资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具体查询地址如下: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19号

  联系人:季冬鹏

  电话:010-53223377

  传真:010-6122099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0年8月31日

  

  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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