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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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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现将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表决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20年8月31日以现场方式在北京召开,大会当场投票表决,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授权的监督人及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共同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情况进行了计票,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公证人员赵蓉、李润芝对表决程序及计票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及计票结果进行了见证。本次表决的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7月31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出席结果如下:

  出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基金份额共27,999,610份,占2020年7月31日权益登记日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总份额48,684,614.83份的57.51%。上述出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满足法定会议召开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公司网站(www.ymfund.com)刊登的《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现场方式召开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终止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以下简称“本次议案”),并由出席本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27,999,610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出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基金份额的100%。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已达到参加大会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公证费、大会表决及后续基金清算程序的律师费由基金财产承担,费用如下表:

  ■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8月3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关于《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财产清算的约定,在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组织基金清算小组进行清算。因本基金是采取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在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后安排十个工作日以备投资者选择赎回,此期间的赎回费用为0,但期间不办理投资者的申购。(具体安排请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给予投资者选择赎回的上述期间结束后,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后不再接收投资人提出的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四、备查文件

  1、《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现场方式召开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现场方式召开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现场方式召开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赎回选择期及开放赎回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网(www.ymfund.com)上的《关于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自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将安排10个工作日的集中赎回选择期,即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0年9月14日止。在集中赎回选择期期间,投资者仅可以办理赎回业务,不可以办理申购业务。

  2、集中赎回选择期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关于终止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约定,自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安排10个工作日以备投资者选择赎回,本基金自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14日作为集中赎回选择期。在集中赎回选择期期间,投资者仅可以办理赎回业务,不可以办理申购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本基金的赎回时除外。

  3、集中赎回选择期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某投资人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有的基金份额不足10.00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2、每个交易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00 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基金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业务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赎回费率

  本基金自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14日作为集中赎回选择期。在集中赎回选择期期间,投资者仅可以办理赎回业务,此期间的赎回费用为0。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登记日期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2、投资人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3、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赎回申请。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人应及时到销售机构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4.基金销售机构

  4.1 直销机构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2 非直销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市凤凰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心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5.集中赎回选择期期间基金份额净值的披露安排

  自集中赎回选择期首日(即2020年9月1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

  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集中赎回选择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即2020年9月15日),本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者未赎回的基金份额统一进入清算程序,即日起停止披露基金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2020年9月1日起至2020年9月14日止的集中赎回选择期间开放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在集中赎回选择期间,投资者仅可以办理赎回业务,不可以办理申购及转入业务。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有关本基金此次集中赎回选择期间开放赎回业务的具体规

  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有关集中赎回选择期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m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50-8808咨询相关事宜。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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