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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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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0-055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8月23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加入及转让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一日

  证券代码:601002      证券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0-056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由于自身经营策略发展需要,拟将其持有晋亿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晋亿物流”)13.82%的股权向宁波晋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晋昌咨询”)转让。本次13.82%股权转让的价款为人民币64949553.03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议案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公司拟通过现金交易方式,将所持有晋亿物流13.82%的股权转让给宁波晋昌咨询,本次13.82%股权转让的价款为人民币64949553.03元。

  本次交易的实施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方情况

  (一)宁波晋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兴业大道8号4号楼106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善晋亿轨道扣件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蔡晋彰)

  成立日期:2020年6月5日

  合伙期限:2020年6月5日至2040年6月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与晋亿轨道扣件、曾进凯、傅京波、祁善庆持股比例分别为47.40%、8.09%、20.23%、16.19%、8.09%。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晋亿物流13.82%股权。基本情况:晋亿物流成立于2012年1月17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500万元,住所地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松海路88号,法定代表人为蔡永龙,公司持有晋亿物流100%的股权。经营范围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供应链管理;从事建材、紧固件、五金制品、铸造件、钢丝拉丝、铁道扣件、机械设备及零配件、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普通劳保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摩托车及零配件、汽车配件及用品、润滑油、机电产品(不含公共安全及设备)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进出口业务;上述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货运:普通货运;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配载、货运代理、仓储理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财务情况:由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晋亿物流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晋亿物流最近一年财务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晋亿物流该公司总资产426,800,297.33元,净资产340,338,310.86元,2019年实现业务收入384,288,926.19元,净利润23,213,128.28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由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晋亿物流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20)第0342号,评估基准日是2019年9月30日,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 年9 月30 日,晋亿物流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42,421.45 万元,评估值56,299.51 万元,增值额为13,878.06 万元,增值率为32.71%;负债账面价值为9,305.61 万元,评估值9,305.61 万元,无增减值;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33,115.84 万元,在保持现有用途持续经营前提下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46,993.90 万元,增值额为13,878.06 万元,增值率为41.91%。

  本次交易参考评估价格的基础上,考虑标的公司经营情况、行业发展、市场竞争等,经双方协商交易定价为64949553.03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正式注册成立并存在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所: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8号

  受让方:宁波晋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正式注册成立并存在的有限合伙企业,住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兴业大道8号4号楼106室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股权转让之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1、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的晋亿物流有限公司13.82 %的股权(计注册资本49064009元)。受让方已对该转让股权进行充分调查,并充分理解该等股权价值或所附负担,不持任何异议。

  2、股权转让价格:参照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沃克森评报字(2020)第0342号”《资产评估报告》,甲乙双方确定本次13.82%股权转让的价款为人民币64949553.03元。

  3、乙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4、本协议所约定的转让价款以下列方式支付:第一期,在本协议生效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50%,计人民币32474776.515元;第二期,其余款项,计人民币32474776.515元,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支付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股权转让款后10个工作日内协助乙方办理完标的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5、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审计、评估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支付。

  6、乙方未全额支付完毕本合同项下全部股权转让款的,本股权转让协议中所涉及的目标公司股权及其所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表决权等)不发生任何变动,乙方自始不享有目标公司股权及其所附权益。

  7、本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1)经双方签署本合同(签字或盖章);(2)经目标公司股东及甲方(若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本次股权转让方案。

  8、受让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逾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按逾期未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达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除按上述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外,甲方另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向其支付违约金100万元人民币,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足额赔偿。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资产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和管理需求,有助于提升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目标公司的业务发展。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不会导致丧失对晋亿物流的控制权。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当期利益及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健康发展能力。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

  2、《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

  证券代码:601002      证券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0-057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加入及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嘉兴福习加入增资协议, 成为增资协议的一方, 作为增资协议下的财务投资人享有在增资协议项下权利和利益, 承担在增资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晋昌咨询加入增资协议, 成为增资协议的一方, 作为增资协议下的持股平台享有在增资协议项下权利和利益, 承担在增资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另外,交易各方同意, 黄贇将其在增资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黄贇持股平台。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交易概述

  深圳市顺丰投资有限公司(“顺丰”)、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晋亿实业、公司”)、管理层股东余小敏、跟投方谷春光、黄贇、张萍和晋亿物流有限公司(“晋亿物流”)于2020年5月13日签署了《关于晋亿物流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增资协议”), 就顺丰、管理层股东、跟投方增资晋亿物流事宜予以约定;根据增资协议, 晋亿物流需在交割前完成交易前重组, 由晋亿实业向财务投资人和持股平台转让部分目标公司股权, 并由财务投资人和持股平台签署加入协议, 成为增资协议的签署方。嘉兴福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嘉兴福习”)拟作为财务投资人, 宁波晋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晋昌咨询”)拟作为持股平台, 通过签署协议成为增资协议的一方。根据增资协议, 跟投方有权将增资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其关联方, 黄贇拟将增资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其关联方黄贇持股平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加入及转让协议的议案》,嘉兴福习加入增资协议, 成为增资协议的一方, 作为增资协议下的财务投资人享有在增资协议项下权利和利益, 承担在增资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晋昌咨询加入增资协议, 成为增资协议的一方, 作为增资协议下的持股平台享有在增资协议项下权利和利益, 承担在增资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各方同意, 黄贇将其在增资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黄贇持股平台。自本协议签署日, 黄贇持股平台成为增资协议的一方, 作为跟投方之一享有黄贇在增资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和利益, 承担黄贇在增资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本次交易的实施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 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情况

  1、深圳市顺丰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淳

  注册资本:30000.000000万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王卫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2、余小敏

  男,中国国籍

  住所:浙江省嘉善县商盛秋居

  最近三年职务:晋亿实业监事、晋亿物流副总经理。

  3、谷春光

  男,中国国籍

  住所:上海市虹梅路

  最近三年职务:2017年10月加入顺丰至今,任顺丰集团总裁特别顾问,杭州双捷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凯乐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四川物联亿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4、黄贇

  男,中国国籍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

  最近三年职务:担任顺丰集团助理CEO职位。自2016年加入顺丰至今,先后负责速运战略及担任深圳顺丰快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双捷供应链有限公司、顺丰同城控股有限公司、深圳恒锋综合物流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职务,以及浙江双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职务。

  5、张萍

  女,中国国籍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

  最近三年职务:2017年至今担任顺丰集团产业投资处负责人,专注于物流与供应链的投资领域。

  6、晋亿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蔡永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35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1月17日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松海路88号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供应链管理;从事建材、紧固件、五金制品、铸造件、钢丝拉丝、铁道扣件、机械设备及零配件、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普通劳保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摩托车及零配件、汽车配件及用品、润滑油、机电产品(不含公共安全及设备)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进出口业务;上述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货运:普通货运;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配载、货运代理、仓储理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晋亿实业100%持股

  7、嘉兴福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世勋

  注册资本:1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5月7日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东升路18号2号楼650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陈世勋100%持股

  8、宁波晋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兴业大道8号4号楼106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善晋亿轨道扣件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蔡晋彰)

  成立日期:2020年6月5日

  合伙期限:2020年6月5日至2040年6月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与晋亿轨道扣件、曾进凯、傅京波、祁善庆持股比例分别为47.40%、8.09%、20.23%、16.19%、8.09%。

  9、宁波市惟德弗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贇持股平台)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兴业大道8号4号楼216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市睿哲妙极商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05月29日

  合伙期限:自2020年05月29日至9999年09月0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黄贇、宁波市睿哲妙极商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协议的签署及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0年8月28日,交易各方在广东省深圳市签署了《加入及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自本协议签署日(“变更日”)起, 嘉兴福习加入增资协议,成为增资协议的一方,作为增资协议下的财务投资人享有在增资协议项下权利和利益,承担在增资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

  2、自变更日起,晋昌咨询加入增资协议,成为增资协议的一方,作为增资协议下的持股平台享有在增资协议项下权利和利益,承担在增资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

  3、各方同意, 黄贇将其在增资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黄贇持股平台。自变更日起,黄贇持股平台成为增资协议的一方,作为跟投方之一享有黄贇在增资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和利益,承担黄贇在增资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各方进一步同意,自变更日起黄贇不再作为增资协议的一方,不再享有增资协议项下的权利和利益,不再承担增资协议项下的义务和责任。

  4、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根据其解释。因本协议的签署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以下简称“争议”),应通过各方友好协商解决。提出请求的一方应通过载有日期的通知,及时告知其他方发生了争议并说明争议的性质。如果在该争议通知日期后的三十(30)天内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可以将该事项提交至深圳国际仲裁院,在深圳市进行仲裁,按照仲裁申请时深圳国际仲裁院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各方建立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协议的合作内容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

  五、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加入及转让协议》系各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合作条款,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后续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

  2、《加入及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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