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0-093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在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0年8月31日14:50召开。
(二)召开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
(三)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四)召 集 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五)主 持 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靓女士
(六)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0年8月31日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0年8月31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七)会议的召开
参加和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人,持有和代表股份2,019,159,7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7.55%,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应公司邀请,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和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人,持有和代表股份2,019,159,7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7.55%。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和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1,991,826,9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6.64%。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27,332,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9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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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决结果:高靓女士、杨扬先生、吕洪斌女士、白力先生、赵鹏先生、董真瑜女士均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中未有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二)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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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决结果:杨小舟先生、张巍女士、朱岩先生均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林义相先生和牛俊杰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林义相先生和牛俊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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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决结果:栗谦先生、谢鑫先生均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卢东亮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中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应公司邀请,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观意字(2020)第0578号”法律意见书,主要法律意见如下:“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0-094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卢东亮先生将作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中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卢东亮先生的简历如下:
卢东亮,男,1971年出生,EMBA,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职工监事、金融街武汉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金融街奕兴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金石融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金融街武汉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卢东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监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卢东亮先生持有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1,200股股份。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