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股东李建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5月9日披露《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3)。截至2020年5月9日,李建锋持有公司159,059,784股A股普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及比例合计不超23,868,68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5%)(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020年6月19日,李建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15,899,9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止到8月31日,公司大股东李建锋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现将大股东李建锋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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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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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公司将持续关注李建锋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李建锋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建锋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李建锋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