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兴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郑州航空港区兴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承诺自2020年3月21日起六个月内拟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8657%,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314%。
2、截至本公告日,郑州航空港区兴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2,901,6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14%,增持计划完成。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思壮”或“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郑州航空港区兴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慧电子”)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兴慧电子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计划自2020年3月21日起六个月内拟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8657%,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314%。
2020年8月31日,公司收到兴慧电子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1、增持主体:郑州航空港区兴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原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本次增持实施前,兴慧电子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36,129,9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2686%
3、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4、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5、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增持资金由兴慧电子自筹取得。
6、增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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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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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兴慧电子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项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备查文件
1、《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