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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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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2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8月31日,正帆科技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性高并满足保本要求,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8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4,235,44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6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6,569,454.4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5,846,528.36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0,722,926.13元。截至2020年8月1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0年8月1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00Z0030号”的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投资品种的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履行的程序

  2020年8月31日,正帆科技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利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7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3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帆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072.2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46,838.29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1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9%。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4,000万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君安”)发表了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8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4,235,44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6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6,569,454.4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5,846,528.36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0,722,926.13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0年8月1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00Z0030号”的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若本次公开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未达到项目总投资金额,公司将通过申请银行贷款等途径自筹资金解决。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对超过部分予以适当使用。

  三、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同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14,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46,838.29万元)的29.8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四、履行的程序

  2020年8月31日,正帆科技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14,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14,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正帆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4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帆科技”)于2020年8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423.5447万股,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9,226.4553万元变更为25,650万元。

  同时,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于2020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涉及上市情况、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条款进行修订,并形成《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5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9月16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春永路55号正帆科技大厦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6日

  至2020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并于2020年9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

  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

  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

  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

  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

  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

  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 2 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证券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

  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

  时交到公司证券办公室。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0 年 9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00-5:00。

  (三)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春永路55号正帆科技大厦三楼证券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春永路55号正帆科技大厦

  联系部门:证券办

  会务联系人:虞文颖

  联系电话:021-54428800

  传真:021-54428811

  2、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别提醒: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6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26日发送至各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晓芳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讨论,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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