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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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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20-050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相关方解除控制权
转让系列协议事项及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丰生化”)接到控股股东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化集团”)的通知,苏化集团、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投资”)与中陕核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陕核集团”)、陕西金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核投资”)经友好协商,决定将解除于2018年12月24日签署的关于转让蓝丰生化股份的系列协议及2019年3月19日各方签订的股份转让补充协议。相关事宜如下:

  一、 情况概述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苏化集团、股东格林投资与中陕核集团、金核投资于2018年12月24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债务代偿协议》、《股权质押协议》等;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关于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债务代偿协议〉等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告》。

  依据上述协议,金核投资拟以42,500万元收购苏化集团和格林投资合计持有蓝丰生化总股本20%股份,共计6,800万股。本次收购的前提为金核投资代苏化集团和格林投资偿还其应付蓝丰生化债务中的25,000万元。苏化集团和格林投资将其合计持有的蓝丰生化33,457,432股(占蓝丰生化总股本的9.83%)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金核投资。

  2018年12月27日,公司自金核投资收到其按《债务代偿协议》约定代苏化集团、格林投资偿还的债务代偿款人民币2.5亿元,自苏化集团收到预付债权转让款人民币0.75亿元,自格林投资收到预付债权转让款人民币0.25亿元,合计人民币3.5亿元,存入由公司开立与金核投资的共管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相关方代偿资金暨控制权转让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监管机构调查期间,各方仍有诚意继续完成相关协议,为妥善安排相关事宜,经各方共同协商,在原协议的基础上,苏化集团、格林投资与中陕核集团、金核投资于2019年3月1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相关方签署补充协议暨控制权转让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二、 本次合作协议的解除情况

  苏化集团、格林投资和中陕核集团、金核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等系列文件,约定引进中陕核对蓝丰生化进行重组,旨在改善其企业治理结构和现金流状况,解决其债务问题。自2018年12月以来,双方进行多次商谈推动,现因各种原因导致本次股份转让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各方

  甲方一: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化集团”)

  甲方二: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投资”)

  乙方一:中陕核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陕核”)

  乙方二:陕西金核投资基金合作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核投资)

  甲方一、甲方二统称为甲方,乙方一、乙方二统称为乙方,甲方、乙方以下单独时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

  (二)协议主要条款

  第一条 各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债务代偿协议》、《股权质押协议》、《补充协议》、《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系列协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自解除之日起,系列协议约定的各方权力义务终止,各方不再享有签订的系列协议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及履行各项义务。

  第二条 在本协议公告后的7日内,各方对金核投资的名义开立,并由中陕核、金核投资与苏化集团共管的账户(账号1:【工行徐州新沂支行营业部1106026119210265590】、账号2:【中国银行新沂支行营业部511873047109】、账号3:【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沂支行】)总计35,000万元(大写:三亿伍仟万元)解除共管,与此同时,金核投资配合将格林投资持有苏化集团的61%股权解除质押。

  第三条 在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述约定后,各方就系列协议及其解除所产生的任何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价款、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等)再无纠纷;如任何一方未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述约定,视为对本协议的根本性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发生的费用)。

  第四条 就本协议履行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都应该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提交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五条 各方明确,自本协议公告之日起,甲方可以就转让蓝丰生化工股份事宜与第三方进行接触和重启协议。

  第六条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三、合同解除后续安排

  考虑到上市公司蓝丰生化与中陕核集团在产业合作的意愿和双方的资源优势有较强的互补性,双方仍然希望在战略层面和业务层面开展合作。同时,中陕核集团仍然愿意将来在合适的时机,与蓝丰生化开展资本运作层面的合作。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签订《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陕核工业集团战略合作协议》。

  双方约定:积极发挥蓝丰生化和中陕核集团战略协同效应,利用中陕核旗下庞大的医院和医疗机构体系、完整的医药销售渠道体系,帮助蓝丰生化更好地拓展区域市场,提升销售额及品牌影响力与美誉度。中陕核旗下的“一院一所六中心”以及利君集团、天谷生物,具备较强的医药研发实力,可以在药品研发上尤其是中药配方颗粒等领域展开合作,共同开拓陕西区域市场。中陕核集团设立的康养中心将有助于蓝丰生化下属全资子公司——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主打拳头产品复方斑蝥胶囊、丹栀逍遥胶囊、盐酸多奈哌齐片等精神类和治疗老年痴呆症类药品的销售。

  四、 解除合作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双方约定原《合作协议》解除,双方互不承担及追究违约责任。解除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合作解除后对公司本期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会暂缓对公司财务状况改变的目标实现。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 其他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苏化集团正在积极寻找新的重组方,力争尽快启动新的重组工作,公司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公司将加强管理能力,以改善经济运行效率为目标,继续夯实主业,坚持苦练内功,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

  六、备查文件

  (一)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中陕核工业集团公司、陕西金核投资基金合作伙伴(有限合伙)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合同解除协议》。

  (二)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陕核工业集团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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