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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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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广东省广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的进展情况暨签署增资扩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0-064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广东省广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的进展情况暨签署增资扩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20年4月29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拟参与广东省广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的对外投资议案》。同意公司拟作为战略投资者,以现金出资不超过72,226.72万元参与广东省广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的竞拍,具体投资金额及认购股份数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最终竞拍及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申请材料、协议谈判签署、实缴现金注资等事项。《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6)、《关于拟参与广东省广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7)详见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0年4月29日,公司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增资项目的申请材料,并按要求将保证金 68,787,610.00元人民币支付至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2020年5月11日,公司收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经审核,公司满足资格条件。2020年6月18日,公司收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择优结果通知书》(项目编号:G62019GD0000018):根据增资方于2020年6月15日发来的《“广东省广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择优结果通知》,确认公司为广东省广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投资方,公司参与该项目的每股认购价格为2.5042元,认购总金额为517,353,887.75元。公司认购股份数及认购总金额以最终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为准。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参与广东省广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3)。

  2020年8月31日,公司与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12家投资方签署了《广东省广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增资扩股协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其他投资方的基本情况

  (一)宁波皓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名称:宁波皓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3MA2CH34Y6R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鼎晖百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成立日期: 2018年05月30日

  6、合伙期限:自 2018年05月30日至2038年05月29日

  7、.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菖蒲路150号(4-1-893)室

  8、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相关业务咨询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皓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广州鼎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名称:广州鼎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D7N148X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鼎晖润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成立日期: 2020年04月22日

  6、合伙期限:自2020年04月22日至2040年04月21日

  7、主要经营场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掬泉路3号广州国际企业孵化器A区A701

  8、经营范围:股权投资

  广州鼎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广东国有企业重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1、名称:广东国有企业重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337947136B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东国有企业重组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成立日期: 2015年06月01日

  6、合伙期限:自2015年06月01日至2025年06月01日

  7、主要经营场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096

  8、经营范围: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国有企业重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衢州风荷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名称:衢州风荷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3MA2DJ4G25E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 江海林

  5、成立日期:2020年04月16日

  6、合伙期限:自 2020年04月16日至2040年04月15日

  7、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东方广场1幢502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股权投资、实业投资、对外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衢州风荷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名称: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81474830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林建平

  5、注册资本:50867.38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92年07月31日

  7、营业期限: 自1992年07月31日至2042年07月31日

  8、住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8层

  9、经营范围:食盐、各类盐、无机盐的批发;批发预包装食品;盐业技术咨询服务;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鞋帽、皮具、箱包、办公用品、家用电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饲料添加剂的批发和零售;仓储(不含危险品);货物运输代理。

  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深圳市元贞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1、名称:深圳市元贞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63586381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 曹明慧

  5、成立日期: 2011年05月19日

  6、合伙期限: 自2011年05月19日至2061年05月19日

  7、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11号深圳金融科技大厦A座十一层D单元

  8、经营范围:投资实业,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有色金属贸易。

  深圳市元贞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1、名称: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25737Q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法定代表人:崔朝阳

  5、注册资本:56898.80万

  6、成立日期: 1990年10月13日

  7、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

  8、经营范围:图书、报纸、期刊的出版,图书、报刊的批发和零售,设计、制作、发布广告,互联网信息服务(以上项目由下属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书、报、刊寄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中山广发信德公用环保夹层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名称:中山广发信德公用环保夹层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4UHR2K4W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成立日期: 2015年09月30日

  6、合伙期限: 自2015年09月30日至2025年09月30日

  7、主要经营场所: 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8号主楼5-6层602室

  8、经营范围:环保产业投资、股权投资与法律允许的其他投资业务;与投资活动相关的投资顾问、投资管理、财务顾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山广发信德公用环保夹层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九)广东众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名称:广东众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4W5GW1P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 刘伟明

  5、成立日期: 2020年06月22日

  6、主要经营场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70067(集中办公区)

  7、经营范围: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项目投资;实业投资;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众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深圳市延信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名称:深圳市延信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9KE89C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 黎信光

  5、成立日期: 2020年07月08日

  6、主要经营场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深圳市延信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一)广东广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名称:广东广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4WA5T08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 蔡栋

  5、成立日期: 2020年06月22日

  6、主要经营场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70068(集中办公区)

  7、经营范围: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进行项目投资;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广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二)广东粤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名称:广东粤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510P05C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 赖志伟

  5、成立日期: 2020年07月16日

  6、主要经营场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70497(集中办公区)

  7、经营范围: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项目投资;实业投资;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粤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本次增资前,广东省广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 广东省广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49640T

  3、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法定代表人:吕永钟

  5、注册资本:人民币 62115.5943万元

  6、成立时间: 1992年12月17日

  7、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18号

  8、经营范围:对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的组织管理;销售:盐产品,包装材料、盐化工产品;海洋资源开发;商业信息咨询;批发、销售:预包装食品(含酒精饮料)、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五金、交电、酒类、多品种食盐、工业盐、粮油、糖果蜜饯、烹调佐料、食品添加剂、水产品、日用化工产品、日用百货、化妆品、工艺品、化工产品、氯化铵、复合肥、化肥、工业生产资料;生产、销售:海水养殖用盐、饲料添加剂氯化钠;仓储,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房租租赁;销售、研发:盐产品及日化产品。

  本次增资前,广东省广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增资前,标的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

  (三)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评估情况

  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国众联评报字〔2019〕第2-1264号),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为155,546.01万元,评估增值56,857.76万元,增值率57.61%。

  五、增资扩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资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广盐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

  广盐股份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向投资方共计发行759,171,734股股份,每股新增股份面值1元,该等拟发行股份的认购情况如下:

  ■

  经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征集意向投资方并进行遴选后,结合经广东省国资委核准的评估结果,确定本次拟发行股份的价格为2.5042元/股,投资方应缴纳的增资价款合计为1,901,117,856.29元,其中759,171,734元计入广盐股份注册资本,1,141,946,122.29元计入广盐股份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员工持股平台计划拟认购金额为207,794,997.60元。

  外部投资方已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的保证金合计人民币198,196,310.31元,在本协议签订后直接转为本次增资价款的一部分。

  若因目标公司原因,致使本次交易无法达成或本协议未能生效,投资方已缴纳保证金应在合理期限内无息退还至投资方指定账户。

  投资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第15个工作日为“放款日”,投资方应在放款日前将除已支付的保证金外的剩余增资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广盐股份指定账户。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本协议签订并生效,且交易各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无需交易各方另行通知。

  投资方同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本项目的增资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投资方支付的保证金人民币198,196,310.31元(本协议签订后将转为部分增资价款)划转至广盐股份指定账户。

  自交割日起,已全额缴纳增资款的投资方取得拟发行股份的所有权,享有拟发行股份的管理、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承担拟发行股份项下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增资款的投资方不得享有上述任何权利和/或股东权利。

  (二)交割

  本次交易的交割日为放款日次日。交割日当日:目标公司应向投资方提供广盐集团董事会批准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和广盐股份的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

  自本协议约定的交割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或各方另行协商的其他时限内,广盐股份应办理完毕本次交易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其中体现应按照本协议的有关约定变更的《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改选)及股东名册变更手续(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及股东名册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为“增资完成日”)。广盐股份应于增资完成日起5日内分别向公司各股东送达:

  (1)载明广盐股份各股东“名称及住所、持有股份数量、出资方式及持股比例、取得股份的日期”的《股东名册》;

  (2)广盐股份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的复印件;

  (3)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完成的证明文件。

  本次交易后,广盐股份的股权结构变更如下:

  ■

  (三)公司治理

  1.董事会的组成及表决。

  董事会的组成。公司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广盐集团有权提名4名董事;广东国有企业重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有权提名1名董事;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提名2名董事,宁波皓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广州鼎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权提名2名董事。前述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任命。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经广盐集团提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超过半数选举产生。

  2.监事会的组成。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

  (1)设置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股东代表监事2名:广盐集团有权提名1名监事;目标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有权提名1名监事。本款所述监事,均由股东大会选举任命。

  (3)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名,经广盐集团提名,由监事会以全体监事超过半数选举产生。

  (四)过渡期间损益及分红

  在不与本协议的条款与条件相抵触的前提下,广盐股份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广盐股份的原股东享有或承担,期间损益由广盐股份聘请专业机构在交割日后进行审计,审计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如存在过渡期间盈利的,通过利润分配的方式归属原股东享有;如存在过渡期间亏损的,由原股东在审计报告出具后30日内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为便于审计,如交割日为当月15日以前(含当日)的日期的,则期间损益审计期间至交割日上一月的月末;如交割日为当月15日以后(不含当日)的日期的,则期间损益审计期间延展至交割日当月的月末。

  各方同意,于交割完成后(包含交割日当年),公司每年的税后利润,在(1)提取公司公积金及(2)弥补公司之前年度的亏损后,可按公司各股东届时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以现金方式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公司上市前:公司每年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50%的部分,应在下一年度内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并向各股东进行分配;向原股东支付的应付股利,应以合理有序的原则进行支付。各方同意,本条于广盐股份上市后自动解除,届时广盐股份的利润分配政策应参照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确定。

  (五)协议生效、变更及终止

  1.本协议自各方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在以下各项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广盐集团董事会批准本次交易;

  (2)广盐股份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

  2.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需经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3.本协议构成各方全部协议,并取代各方以前就本次增资扩股事项而达成的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意向、合约、理解和通信。

  4.各方同意,当下列情形出现时,可终止本协议:

  (1)各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可终止本协议;

  (2)当发生本协议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时,各方可以协商延迟履行时间,延迟履行的期间为不可抗力事件出现之日起30日内,若延迟履行期间届满而受阻方仍未能恢复履行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若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并在其他方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后30日内未纠正其违反本协议行为的,则该其他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4)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终止情形出现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本协议各方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因终止本协议致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承担或赔偿损失。

  (六)违约责任

  1.若本协议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况,视为该方违约:

  (1)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包括其承诺的义务),并且在其他方发出要求履行义务的书面通知后5日内仍未履行;

  (2)一方在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文件中向其他方做出的陈述与保证或本次增资交易中所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或信息被证明为虚假、不真实、有重大遗漏或有误导;

  (3)本协议规定的其他违约情形,或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其他义务和承诺的。

  2.若一方(违约方)违约,守约方有权采取如下一种或多种救济措施以维护其权利:

  (1)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

  (2)暂时停止履行义务,待违约方违约情势消除后恢复履行;守约方根据此款规定暂停履行义务不构成守约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

  (3)要求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4)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终止本协议;

  (5)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救济方式。

  3.除2.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如任一投资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缴纳全部增资价款的,则目标公司有权取消该投资方参与广盐股份混改增资的资格,该投资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但非因该投资方的原因导致本次交易终止的除外。

  4.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救济是并存的,不排斥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或救济。

  (七)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依其解释。

  2.任何有关本协议,或履行、解释、违约、终止或其有效性(包括本争议条款的有效性、范围和执行力)的争议、争论或主张(“争议”),应通过友好磋商解决。该磋商应在一方向其他方送达要求进行磋商并明确争议实质内容的书面请求后立即开始。

  3.如在一方发出要求磋商的通知后30日内争议未得到解决,则争议应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诉讼应在目标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解决。

  4.本协议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条款自本协议签署日起立即生效并于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八)税费

  各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各自依法承担因本次交易而发生的所有税费。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广东是中国的经济大省,是我国的经济发动机之一,也是我国最大的省级盐业消费市场之一。广盐股份增资项目是国家发改委第三批混改试点项目之一,同时也是广东省省属国企唯一一家集团层面实施混改的试点单位,在盐业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双方或多方形成合作,探寻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健康发展道路,共同保障食盐安全,符合国家盐业体制改革精神。通过本次项目投资,有利于公司围绕整体发展战略,推动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促进公司外延发展与内涵成长相结合,优化提升公司盐业的产业布局和综合竞争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广东省广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9671%的股权,成为广东省广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目前,广东省广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预期未来能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广盐股份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需支付购买对价(包括相关的手续费用),公司现金流存在一定的净流出,但不会对公司今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带来较明显的影响。

  七、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公司尚未完成出资。广盐股份未来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经营业绩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重视投后管理,督促规范运作,加强风险控制。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与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投资方所签署的《广东省广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0-065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被纳入云南省2020年产业发展“双百”工程重点培育企业名单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于日前收到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云南省产业发展“双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产业发展“双百”工程重点培育企业和重大产业投资项目名单的通知》(云发改产业〔2020〕866 号),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被纳入云南省2020年产业发展“双百”工程重点培育企业名单。

  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将以本次入选云南省2020年产业发展“双百”工程重点培育企业名单为契机,按照推进实施产业发展“双百”工程总体要求,聚焦重点难点,补齐发展短板,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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