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3,789,34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9月7日(原上市流通日期2020年9月6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至2020年9月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7年8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89号批文核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680,000股,并于2017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46,68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1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932%。
本次拟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为吴启超、洪晓明、洪晓东、吴启雷、廖新文、苏新楠、佛山市粤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3,789,346股,将于2020年9月7日(原上市流通日期2020年9月6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至2020年9月7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2017年9月6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总股本为146,68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11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6,680,000股。2018年9月6日,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7,293,324股上市流通,上市流通后,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2,706,67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3,973,324股。
2019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46,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05,352,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73,789,346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31,562,654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205,352,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73,789,346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31,562,654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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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潘小辉、洪晓东分别通过持有佛山市粤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6万元、5.3万元出资额间接持有公司56,000股、28,000股股份。洪晓东还直接持有公司812,000股股份。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天安新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天安新材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天安新材本次申请解除部分股份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3,789,34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9月7日(原上市流通日期2020年9月6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至2020年9月7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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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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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网公告附件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安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