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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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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A18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利润主要来自于营业利润,而营业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主营业务毛利占综合毛利的比例分别为96.29%、97.09%和96.43%,占比均达96%以上,其中,六大系列产品贡献了综合毛利的91.90%、90.66%和88.86%,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

  (2)可能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持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根据目前的经营模式和生产、销售能力,公司在未来几年内可以保持盈利能力的持续性与稳定性,但下列因素对确保公司长远稳定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

  1)下游市场需求的稳定增长

  近年来,中国电子商务得到蓬勃发展,交易额一直保持快速增长,行业呈现出网购大众化、全民化的发展趋势。与此同时,和电商紧密相关的快递物流市场亦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据国家邮政局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快递服务企业累计完成业务量507.1亿件,较上年同比增长26.6%,市场规模继续稳居世界第一位。根据快递业“十三五”规划,预计快递服务业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2020年快递业务量将突破700亿件,快递业务收入将突破8,000亿元。快递物流包装行业产品的市场需求潜力巨大。

  2)产品和服务供应能力的不断提升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是快递物流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具有区域分散、网点众多、业务频率高等特点,对于产品和服务的供应能力和供货效率具有较高的要求。公司作为一家综合性印刷包装企业,致力于为现代物流业提供一体化的解决方案。凭借全系列的产品供应能力、稳定的质量水平以及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公司已与主要快递物流、电子商务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随着行业生产经验和技术成果的积累,公司在快递物流包装印刷品上的纵向和横向的产品类型愈发丰富。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在地理位置优越、陆路与水路交通发达的湖北浠水县建立生产基地。浠水县紧邻的鄂州机场被国家定位为货运枢纽机场,未来将成为国内最主要的货运集散中心之一。公司于浠水县生产基地的设立,将进一步扩大快递物流包装耗材产品产能,解决现有产能瓶颈,同时,有利于公司形成全国性布局,扩大服务半径,获取更丰富客户资源,更好实现规模优势。

  3)产品与服务的持续创新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工作,把握快递物流包装行业需求的发展趋势。近年来,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包装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出台多项政策支持绿色环保包装印刷产品的供给。为响应国家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号召,满足客户不断升级的产品需求,公司近年来持续加大对新材料、新产品和绿色环保技术的研发投入,为客户提供安全便捷、绿色环保的包装印刷产品和服务。快递物流包装印刷行业竞争激烈,客户对印刷包装质量要求不断提高,公司必须不断进行产品创新、技术工艺更新升级,以满足自身技术成长及行业的新需求。

  目前,公司的创新机制健全,产品研发战略清晰,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打造统一高效的综合性研发平台,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大高新技术产品和科研开发项目的实施力度,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强化公司的研发实力,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地位。

  4、经营成果变化趋势分析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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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营业收入分析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4,246.25万元、101,230.63万元和100,391.62万元,2017-2019年度年均复合增长率为9.16%;公司营业收入的增加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

  2)营业成本分析

  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变动,营业成本也有相应幅度的变化。2018年度和2019年度,营业成本分别较上年增长20.21%和下降3.00%,2017-2019年度年均复合增长率为7.99%,略低于营业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主要系近年来原材料价格整体下降,公司采购成本降低所致。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0.60%、20.57%和22.30%,2018年度同比保持稳定,2019年度有所上升

  3)税金及附加分析

  单位:万元

  ■

  2018年度和2019年度,税金及附加分别较上年增长8.74%和1.36%。公司的税金及附加主要系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其根据当期缴纳增值税的5%和3%计算缴纳。

  5、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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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规模不断扩大,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持续为正,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因资本性支出持续为负,符合公司目前处于增长及扩张期间的资金运作特点。

  6、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1)公司主要优势

  1)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持续盈利能力强

  公司主要从事快递物流包装印刷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00%、98.42%和96.07%;主要产品电子标签系列、塑胶包装系列、快递封套系列、票据系列、缓冲包装系列、多功能胶带系列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5.24%、92.96%和88.64%,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2)公司资产质量和现金流量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基本与含增值税营业收入持平,公司主营业务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现金流较为稳定,销售现金回收情况和盈利质量良好。

  报告期内各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2.23%、25.66%和22.65%,短期借款规模呈下降趋势,公司的偿债能力良好,财务风险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00%、19.58%和16.25%,占比稳重有降。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原材料市场供求状况及产品订单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司的存货规模,较好地控制了存货余额对公司营运资金的占用,运营效率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大部分存货库龄在一年以内,并对库龄超过一年的库存商品以及确认无法继续对外销售的库存商品全额计提了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主要是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等,均为公司合法拥有、经营所必备的资产,各类固定资产维修和运行状况良好。关键生产设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除因火灾损毁的资产外,不存在闲置、报废、淘汰及被其他设备替代的情况。

  (2)本次股权融资的重要意义

  1)本次股权融资有助于公司扩充产能,为未来的持续快速发展打下基础

  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扩大公司快递物料包装印刷品的生产规模,完善公司生产基地布局,加强公司产品的辐射能力,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解决现有产能不足的问题,巩固、提升和发展公司主营业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大公司研发投入,从而有效整合公司研发力量,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满足目前包装、物流新产品、新技术不断开发而增加的研发需求,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保障。

  2)本次股权融资可以降低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截至2019年末,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良好,财务风险较小,但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存在一定的波动。如果公司仅依靠短期借款和自身经营积累满足大额资本支出需求,资金成本相对较高,积累资金时间相对较长,可能因此错失市场机遇和投资机会。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直接融资获得发展资金,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加快发展步伐,最终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3)本次股权融资的其他重要意义

  本次发行上市,除募集必要的资金进行项目投资,降低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保证公司未来持续快速发展和较高的盈利能力,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之外,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重大意义还包括: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建立规范高效的企业运作机制;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有利于公司的品牌建设,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吸引人才、建立激励机制,为公司长期发展提供优质人力资源环境。

  十、股利分配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为: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5、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6、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7、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8、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9、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10、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1、股利分配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业务未来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股利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分配方式。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利润分配的条件和具体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在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且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

  (2)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并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簿等真实合理因素,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在保证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的间隔

  在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形式和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独立董事应当对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否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等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其中应包含2/3以上的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中应说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审议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前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涉及利润分配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1/2以上同意。

  公司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交流平台、公司网站、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渠道与公众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充分听取公众投资者的意见与诉求,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及时将有关意见汇总并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上说明。

  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5、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可根据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利润分配政策不得损害股东权益、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如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需经董事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其中包含2/3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需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公司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6、其他

  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公司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

  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十一、公司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有10家全资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以及1家参股公司。

  1、浙江天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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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琪金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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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中山精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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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湖北天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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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天元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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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防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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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天极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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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普令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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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湖南天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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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东莞天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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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香港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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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毕昇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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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注销或转让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注销的子公司为新碰得,无注销或转让的参股公司。新碰得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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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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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投入。若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全部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来进行。快递电商物流绿色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达产后,将大幅提高公司生产能力,新增快递封套产品产能42,000万个/年、快递袋产品(含可降解快递袋)产能60,000万个/年、气泡袋产品产能25,000万个/年、绿色环保电子标签产品产能400,000万枚/年,能够有效满足市场增长带来的需求,降低产能瓶颈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制造基地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的固定资产将大幅度增加,每年将新增折旧费用,但预计项目产生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将大幅超过新增折旧费用,因此不会对未来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研发体系,巩固和提高公司研发创新能力,有效适应包装印刷行业不断升级和变化的市场需求,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降低,有利于改善财务结构,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和融资成本。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金额为41,850万元,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短期内由于净资产和股本的大幅增加,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将被摊薄,但从中长期看,随着募投项目顺利达产并逐步产生效益,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将持续增长,公司的盈利能力将会大幅提高。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快递电商包装印刷行业具有市场集中度低、行业竞争激烈、市场化程度较高等特点,近年来,随着下游市场持续高速增长,吸引更多的竞争者加入,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快递电商包装印刷产品种类较为丰富,主要产品包括电子标签、塑胶包装、快递封套、票据产品、缓冲包装等。目前行业内中小企业数量较多,规模以上企业占比较低,大多数企业仅从事单一产品的生产加工,尚不具备全品类生产服务能力。公司凭借一站式综合服务、客户资源和技术创新等优势,长期保持领先的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如果未来客户加大对采购成本的控制,或者公司未能充分发挥自身技术服务优势、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将导致主要产品毛利率下滑或市场份额下降,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2、下游行业波动的风险

  国家邮政局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快递服务企业累计完成业务量507.1亿件,较上年同比增长26.6%,市场规模继续稳居世界第一位。2012年至2018年期间,中国快递业务量年均复合增长率达43.99%。根据快递业“十三五”规划,预计快递服务业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2020年快递业务量将突破700亿件,快递业务收入将突破8,000亿元。受益于下游市场高速增长,并凭借自身的经营管理优势,公司近年来取得了较好的业绩表现。如果未来下游行业出现波动,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市场容量萎缩,且公司未能及时调整发展战略,将对未来的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需求变化的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所处的快递物流行业和电子商务行业近年来发展迅猛,市场竞争激烈,商业模式不断创新,从而对包装印刷产品和服务不断提出新的需求,同时也造成快递包装物料的极大消耗。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包装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出台多项政策支持绿色环保包装印刷产品的供给。为响应国家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号召,满足客户不断升级的产品需求,公司近年来持续加大对新材料、新产品和绿色环保技术的研发投入,为客户提供安全便捷、绿色环保的包装印刷产品和服务。比如,公司推动下游客户逐渐用新型电子标签替代传统的票据运单,既符合减量化的环保要求,又满足了信息化、智能化等客户需求,并成功实现了自身产品结构的调整。

  虽然公司拥有丰富的产品线和多项专利技术储备,并能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不断完善产品和服务类型,但如果未来不能准确把握市场需求变化趋势、持续推出符合行业标准和客户需求的新产品,将导致公司市场竞争力下降,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塑胶料、纸类和热熔胶材料等。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高,分别为73.49%、75.85%和71.59%,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和盈利水平具有较大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所处行业均为充分竞争市场,价格信息较为透明,产品供应充足,能够满足生产经营所需。但是,近年来受供给侧改革和环保政策趋严因素影响,上游造纸厂和石化企业生产成本上升,并将价格上涨的压力传导至下游行业,造成公司原材料市场价格的波动。未来如果公司的原材料采购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波动,会直接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成本。若公司无法及时转移或消化成本压力,将对公司盈利水平和生产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2、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53.54%、49.02%和43.17%,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占比相对较高,存在客户依赖风险。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是由于下游行业市场特征和产品特点决定的。一方面,随着顺丰控股、“四通一达”等快递龙头企业纷纷上市,优势地位得到强化,快递物流市场集中度不断上升。另一方面,快递物流包装印刷产品关系到承运物品的运送安全和效率,对于供应商的综合服务能力要求较高,大型客户往往会优先选择业内知名的包装印刷企业进行采购。公司通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和口碑积累,与众多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因此,在产能有限的情况下会优先满足大客户的采购需求。

  国内包装印刷行业竞争充分,包装印刷产品具有一定的可替代性。公司主要客户通常采用商务谈判或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公司议价能力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果公司无法持续降低产品可替代性和提高议价能力,客户集中度较高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公司已经采取多项措施降低客户集中度较高带来的负面影响,比如建立在线商城服务中小客户、拓展线下销售网点、新建生产基地提升产能等,但目前客户集中度仍处于较高水平。如果未来主要客户产品需求下滑,导致公司产品销量大幅下降,将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3、快速发展导致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整体呈增长趋势,2017年至2019年期间,营业收入分别为84,246.25万元、101,230.63万元和100,391.62万元, 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20.16%和下降0.83%。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共拥有10家全资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以及1家参股公司,分布在河北、浙江、广东、湖北、湖南、北京和香港等多个省份和地区。天元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均采用统一的ERP系统,在业务、人员、财务等方面实行垂直管理,由总部负责战略规划、客户营销和大宗原材料的采购,报告期内保持良好的协同效应和经营效率。随着下游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预计公司未来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业务规模、产品类型、子公司数量等都将随之增长,如果公司的管理体制、人才储备不能适应快速发展带来的变化和挑战,将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给公司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4、不可抗力风险

  若发生台风、火灾、洪水、地震、战争、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事件,可能会对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2020年初,国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公司已根据相关要求采取了积极应对措施,经过所在地主管部门核准后及时复工复产。目前,除复工率不足、部分订单延期或减少外,本次疫情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由于目前疫情的延续时间及影响范围尚不明朗,若疫情进一步持续或加剧,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5、参股客户收入占比较高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顺丰控股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顺丰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钟鼎创投的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发行人0.05%股份,中国邮政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钟鼎创投的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发行人0.45%股份,德邦物流通过全资子公司德邦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2.26%股份、韵达货运实际控制人聂腾云之母陈美香持有发行人0.94%股份。

  报告期内,中国邮政、顺丰控股、韵达货运、德邦物流同时为公司的间接股东和客户,公司向前述客户的合计销售金额分别为36,950.85万元、41,006.79万元和37,480.8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3.87%、40.51%和37.34%。报告期内,公司虽然通过开拓客户资源、新建生产基地提升产能等措施,使得对参股客户的销售占比逐年下降,且前述客户均主要通过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但若前述客户未来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对公司的采购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对公司的订单减少,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5,935.39万元、18,389.74万元和21,671.92万元,分别占同期营业收入的18.92%、18.17%和21.59%,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10、5.90和5.01。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客户信用额度管理制度和应收账款催收回款制度。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为94.97%,应收账款对应的主要为中国邮政、天天快递、顺丰控股、京东等信誉良好、资金实力较强的优质客户,应收账款质量较好。未来随着销售收入的增长,预计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将继续增加。如果主要客户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质量下降、回收期延长、甚至无法全部收回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现金流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存货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7,942.99万元、16,887.23万元和16,125.5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6.00%、19.58%和16.25%。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各期末保持适当的存货余额。公司主要根据客户订单以及需求确定原材料采购计划和生产计划,并保持必要的产成品库存规模。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保持顺畅的沟通,有效控制存货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存货周转率不断提高,存货减值风险较低。未来,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存货可能相应增加。虽然公司主要根据订单安排采购和生产,但若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无法继续执行订单,可能导致公司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降低,进而带来存货减值的风险。

  3、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于2016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发证日期为2016年11月30日的“GR201644002402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报告期内均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目前公司已通过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来,如果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认定标准,无法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将导致公司税负上升,给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产能将大幅度提高,新增快递封套产品产能42,000万个/年、快递袋产品(含可降解快递袋)产能60,000万个/年、气泡袋产品产能25,000万个/年、绿色环保电子标签产品产能400,000万枚/年。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够有效扩充公司产能,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技术水平和经营效益,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虽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审慎的可行性研究,但若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募投项目未能顺利实施或新增产能无法全部消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面临盈利能力难以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进而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整体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资产折旧及摊销费用增加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投资金额较大,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的固定资产规模将大幅度增加,每年新增折旧及摊销费用预计为3,160万元。尽管募投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生产技术、工艺原理、生产流程等与公司现有业务基本相同,但受工程验收、设备调试、生产工艺等因素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仍需试运行一段时期才能完全达产。因此,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至完全达产期间,公司将面临因固定资产折旧及摊销费用增加导致的短期内盈利能力下降风险。

  (五)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周孝伟直接持有公司5,850.3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4.15%,并通过天祺投资控制公司3.77%的股权,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47.92%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周孝伟之配偶罗素玲直接持有公司1,253.7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46%。周孝伟与罗素玲夫妇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57.38%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假设本次足额发行4,420万股新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实际控制人仍掌握公司控股权。虽然公司拥有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但实际控制人如果利用其持股比例优势在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仍然可以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因此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二、重要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已签署且正在履行的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销售合同

  公司通常与客户签署框架合作协议,并就定价原则、产品规格结算、交货方式、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约定。客户在实际采购时,向公司下达具体订单,在订单中约定具体规格型号、数量等要素。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要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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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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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授信及借款合同

  1、2016年8月1日,天元集团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合同编号:FA790496160517),并于2017年5月16日、2018年6月12日、2019年5月16日、2019年10月29日、2020年1月8日分别签订补充修改协议,约定最高融资额为等值美元480万元整。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天元集团发生在该授信合同项下的债务为花旗银行深圳分行承兑的全部商业汇票。

  2、2019年6月2日,发行人子公司琪金电子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项目融资贷款合同》(合同编号:HTZ440770000XMRZ201900003),约定借款金额为2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60个月(自第一笔贷款放款日起算)。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天元集团发生在该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为人民币9,200万元,借款到期日至2024年7月3日。

  3、2020年3月9日,天元集团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东莞分行签订《融资额度协议》,约定最高融资额为人民币1.8亿元,额度使用期限自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12月10日。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天元集团发生在该授信合同项下的债务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东莞分行承兑的全部商业汇票。

  4、2020年3月10日,天元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第一笔贷款放款日起算)。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天元集团发生在该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为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21年3月10日。

  (四)担保合同

  1、2016年4月27日,天元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16]8800-8210-003),约定以其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为天元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在2016年4月27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限额为4,779.09万元的抵押担保。

  2、2017年1月20日,防伪科技、湖北天之元、浙江天之元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7]8800-8110-002、[2017]8800-8110-003、[2017]8800-8110-004、[2017]8800-8100-005),约定为天元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在2016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限额为1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2020年3月10日,中山精诚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440770000ZGDB202000118)约定为天元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在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限额为1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3、2017年1月20日,天元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签订《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合同编号:[2017]8800-8402-001),约定以其对顺丰控股等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为天元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在2016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限额为13,000万元的质押担保。

  4、2017年11月22日,天元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签订《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合同编号:[2017]8800-8400-085),约定以其拥有的9项专利为天元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在2017年11月22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限额为10,000万元的质押担保。

  5、2019年6月2日,天元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440770000ZGDB201900107),约定由天元集团为琪金电子在2019年5月22日至2029年5月22日期间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等项下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26,000万元的连带保证担保。

  6、2019年6月20日,琪金电子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19]8800-8210-014),约定以其所持“粤[2017]东莞不动产权第0293214号”土地使用权为在2019年5月22日至2029年5月22日期间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等项下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5,156.47万元的抵押担保。

  (五)银行承兑合同及对应的保证金合同

  ■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本公司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东莞市雄联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与公司财产损害纠纷一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东莞市雄联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公司不存在其他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涉及关联方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根据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涉及任何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诉讼或仲裁事项;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涉及任何刑事诉讼事项。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发行保荐书;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6、《公司章程(草案)》;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文件查阅地址、时间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期间到本公司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办公地查阅,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披露。

  发行人: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松岗工业区上元路172号

  电话:0769-89152877

  联系人:邹晶晶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43楼

  电话:0755-23976200

  联系人:曾远辉、强强

  每周一至周五9: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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